2012年2月14日 星期二

【权利:4104】 请有关方面注意!关于临泉县“常坤的家”2012年会的声明并筹资需求20120129

原定于2月20日发布正式邀请函可能要推迟,我们正在积极协调,请各方面有关系的拉关系有力量的出力量。但同时,本次会议也是常坤本人无法阻止的,各方支持者、捐赠者和研究者看到本声明之后,明确表示前往的也有二十多人,哪怕再次见证一次暴力! 常坤表示感谢!

常坤
2012年2月15日


关于临泉县“常坤的家”2012年清明节召开年会的声明

并筹资需求

 

2012130

 

始于201054日的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常坤的家”社区公益服务基于践行“公民权利教育从家乡开始”理念,以培养“信任、规则、权利”意识为策略,通过建立AIBO青年中心和老年中心为基点,服务社区居民。201144日召开首届年会,包括来自美国、日本在内的五六十名公益人士自费参与。时至今日,2012年会也开始进入筹备阶段;

 

“常坤的家”社区公益服务2012年会定于201243日清明时节;地点位于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关镇光明社区“常坤的家”AIBO青年中心;正式邀请函将于220日发布,敬请关注!

 

鉴于2011年“常坤的家”清明节年会发生的矛盾和造成的深刻的伤害;(详情《“常坤的家”AIBO青年中心2011年会文集(草稿节选)201154日版);

 

鉴于2011年,“常坤的家”财物受侵犯和常坤本人被暴力袭击案件,临泉县公安局虽立案却迟迟不予处理;临泉县人民法院以种种理由搪塞不予立案;临泉县政府办虽与我联系,表达县委书记的关心,却至今未见处理结果;(详情《我的自述—就201144日“常坤的家”AIBO青年中心年会被暴力冲击和常坤被袭击昏迷事件》;2011512日《常坤控告临泉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信和临泉县城关镇光明社区》;2011526日《常坤诉常应彬人身损害案起诉状》;2011824日《今天我是访民,就临泉县东关派出所不作为上访到安徽省公安厅》;20111120日《举报临泉法院不依法立案侵犯公民诉讼权利》;)

 

鉴于上述事件中存在的暴力、恶语和一些不文明现象是我们无法控制和杜绝的行为;我非常抱歉发生的这一系列事实,这也更加证明“常坤的家”践行“公民权利教育从家乡开始”理念培养公民“信任、规则和权利”意识的必要性!

 

鉴于2011年“常坤的家”成绩斐然(表现在对内工作对外影响和示范),服务、主持和参与了众多工作,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和挑战,特别是下一步安排八点意见需要集思广益(详情《“常坤的家”社区公益服务2011年度工作和财务报告(征求意见稿)201214日版);

 

鉴于2012年初,“常坤的家”社区公益服务开始接收企业资金捐赠(详情2012122日《关于“常坤的家”社区公益服务接收企业资金捐赠的声明》);

 

鉴于“常坤的家”2012年清明节年会将如期而至,将依然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公益人士,国际友人,甚至港台名人明确表示前来,并带来礼物;

 

鉴于常坤及其常坤的家人对家乡的热爱,对于父老乡亲的深深感恩,对于我们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去年政府报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精神的坚定贯彻;

 

临泉县“常坤的家”社区公益服务特别声明或/重申如下:

(一)               我们热爱中国、中华民族;热爱我们朝夕相处的父老乡亲、同事和朋友;

(二)               我们遵守宪法法律,在宪法法律框架下开放我们的家庭,为父老乡亲们提供免费的服务;

(三)               我们的所有服务从来不具有反政府性质,也不具有党派意识,也没有宗教色彩,更不可能是被造谣数月的“藏独”基地;

(四)               我们愿意和一切包括政府在内的组织机构合作协商、接受指导、捐赠和共同完善服务,造福公民;

(五)               同时,我们坚决反对一切骗取或者侵犯国家利益的行为,包括以所谓“维稳”名义骗取经费,为所谓“立功”而人为制造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障碍等;

(六)               我们都是善良的国人,我们也不会姑息养奸、纵容犯罪;我们坚决维护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临泉县“常坤的家”社区公益服务

联系人:常坤

电话:0558-6528944   13349108944   13810726838

电子邮件:13349108944@189.cn (支付宝帐号)

新浪微博: @临泉县常坤的家

博客:http://blog.sina.com.cn/youthcenter2010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关镇光明社区“常坤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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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坤 Chang Kun
主任 Director
郑州市和而不同社区中心 
Zhengzhou City He'rbutong Community Center (HCC)
Tel:0371-87512825
Phone: 13349108944  1381072683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39号国贸中心4号楼2单元406室 邮编:450000
 
郑州市和而不同社区中心,致力于推广阅读、推动公民教育,搭建沟通渠道与合作平台和公益产品营销网络平台。目前主持“常坤的家”“艾博”“和而不同”等公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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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4103】 我们必须具有信仰因为它是人的天性

       我们必须具有信仰因为它是人的天性
----探讨脑科学就会发现,我们必须具有宗教信仰,否则就会心身异常

      (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徐永海

          2012年2月12日


一、当我们具有爱情信仰时,为了自己的爱情信仰,我们可以甘愿流血牺牲

1、共产主义信仰能使人大公无私、勇于牺牲,但也使人具有强烈的仇恨心理

  1967年我上小学,1976年我初中毕业,因正好在"文革十年"中,在学校里没有学多少知识,还尽不上课;如初中时除了学农、学工外,又有三个学期我们是在校办工厂上的,是干一周活,上一周课,半工半读。高中时文革结束了,恢复了高考,同学们可以开始好好学习了;我所在的学校又是个还不错的学校----北京十四中,1979年我考入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我在大学学习了五年(五年制),1984年毕业后,我先在北京胸科医院从事内科工作,后在北京回龙观医院、平安医院从事精神科工作。

  在1966年到1976年的文革十年,我从6岁成长到16岁。这十年正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时候。为了人民的幸福,江姐、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等等,这些先烈给我们做了美好的榜样,他们是我们崇拜的偶像。通过对这些先烈的崇拜、效法,共产主义信仰进入到了我们的心灵中;使我们具有了公义的心(强烈地爱好人、恨坏人),使我们对阶级弟兄具有强烈的爱,对阶级敌人具有强烈的恨。当年,我们是真的具有了这共产主义信仰,为了人民的幸福,我们可以心甘情愿地流血牺牲,我们可以战胜自私的欲望。

  1976年文革结束了,我们逐渐认识到:虽然,共产主义信仰是那么的美好,一方面要建立一个美好的社会----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平等、按需分配;另一方面能使信仰者----为了人民的幸福----大公无私、勇于牺牲。但是,共产主义信仰却又能使人具有强烈的仇恨心理,"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对阶级弟兄要像春天般的温暖,但对阶级敌人要像严冬那样残酷无情",这样的仇恨心理必然会带来"文革"那样的灾难。随着80年代的改革开放,共产主义信仰逐渐离开了我的心灵,使我逐渐放弃了共产主义信仰。

2、基督信仰能使人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能使人甘愿与耶稣一起走十字架道路

  1987年我读了方励之的《宇宙的创生》,我知道了:我们这个宇宙是从一个起始点中诞生的,而只有上帝才能从一个起始点中诞生出如此宏大的宇宙,是真的存在上帝。1989年2月我接受了主耶稣,具有了基督信仰。我们的主耶稣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太5:44-45);并且"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5:8)。多年来,我们通过崇拜、效法耶稣,与耶稣一起走十字架道路,我们具有了基督信仰,具有了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心灵)----具有了连仇敌都爱的心。

  1994年,我们书写了《北京基督教圣爱团契》一文,来介绍我们的家庭教会,其中写了:"我们面对恶劣的环境并未停止聚会......我们今后依然......以耶稣为我们的榜样跟主走十字架的历程"。1995年,因此文,我们被劳动教养。在这2年中,我被关在北京西城看守所一间6平方米的小牢房里,1、2个月才能走出这个小牢房到外边放十来分钟的风;在这2年中,我被禁止与家人见面、通信、通电话。在这2年中,我经历了很多痛苦(但我没有软弱),其中最痛苦的就是对母亲的思念,在头几个月时常流泪满面,那时我还没有结婚。

  2000年,因为家庭教会辽宁鞍山李宝芝等基督徒受到当地警察马毅的刑讯逼供(酷刑),为此,我写了《就鞍山市基督徒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给我曾经的大学儿科学老师、当时社会职务最高的基督徒、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何鲁丽副委员长,反映鞍山这些基督徒的遭遇。2003年,因为帮助鞍山的主内肢体,我们被判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在2年的监狱生活中,我经历了很多痛苦(但我没有软弱),其中最痛苦的就是对妻子的思念,在头几个月时常流泪满面,这时我已经结婚。

3、当人们真的具有爱情信仰时,人人都能为此甘愿流血牺牲,战胜自私的欲望

  《圣经》上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到了青春期后,我们人人都会具有恋情(相思、暗恋、热恋、一见钟情)。夫妻之间通过恋情,通过共同的性爱生活,夫妻之间就会具有一种特殊的亲情----夫妻亲情,使得夫妻之间很难分开,分开后会有强烈的思念,这是一种很痛苦的情绪体验。当夫妻之间具有了强烈的夫妻亲情后,出于这种特殊的亲情----夫妻亲情,夫妻之间可以为了对方去死。当我们真的具有爱情(恋情、夫妻亲情)后,我们都可以为了爱情去死,自然我们也可以为了爱情战胜自私的欲望。

  在《圣经》中耶稣说:"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作的去作"(约13:15)。到了青春期后,我们人人都会具有崇拜。通过对英雄(如民族英雄、人民英雄)的崇拜、效法,我们就会具有信仰(如民族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仰),我们就会具有公义的心(强烈地爱好人、恨坏人),就会对好人(如本民族、本阶级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如敌民族、敌阶级的人)具有强烈的恨,我们就会为了信仰甘愿流血牺牲。当我们真的具有信仰后,我们可以为了信仰甘愿流血牺牲,自然我们也可以为了信仰战胜自私的欲望。

  《圣经》的核心是耶稣,旧约是预言耶稣,新约是应验耶稣,耶稣就是上帝。我们崇拜、效法耶稣,我们与耶稣一起走十字架道路,我们就会具有基督信仰,我们就会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心灵)----具有了连仇敌都爱的心(真正的公义的心)。当我们真的具有基督信仰后,为了信仰,我们也能甘愿流血牺牲,也能战胜自私的欲望。当我们人人都具有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后,就会穷人也爱富人,富人也爱穷人,富人就会甘愿与穷人分享政治、经济权利,就会带来真正的公平、公义、公正,我们就会具有一个健康的社会、美好的社会。

二、具有美好的爱情和大爱的心灵,才会具有健康的心身、家庭、社会

1、只有具有基督信仰,具有大爱的心(心灵),才能具有美好的社会

  在几十万年的原始时代,人们没有科学知识,人们只能用神话的方式来解释宇宙(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如认为存在风神、雨神、雷神等等。在几十万年的原始时代,人们所崇拜的神,他们多为自己的祖先,他们多为民族英雄。通过对这些民族英雄(神)的崇拜、效法,人们就会具有民族信仰,就会对本民族具有强烈的爱,就会对敌民族具有强烈的恨,出于强烈的爱与恨,为了本民族利益,人们可以甘愿流血牺牲。在几十万年的原始时代,民族之间时常争战,生存下来的自然都是那些具有宗教信仰(原始崇拜)的民族。

  在几千年的农业时代,人们虽然没有多少科学知识,但是人们已经可以用哲学的方式来解释宇宙(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如认为整个宇宙都是按照"道(上帝)"在发展变化。"道(上帝)"不曾是活生生的人(英雄);人们只能礼拜、膜拜、跪拜它,而不能崇拜、效法它。结果是,人们只有宗教,没有信仰(如民族主义信仰),人们不会对本民族具有强烈的爱,人们不会对敌民族具有强烈的恨,民族之间容易和睦。在几千年的农业时代,国家多是多民族的,生存下来的自然都是那些只单单具有宗教(不具有信仰)的国家。

  在近百年的工业时代,人们具有了一些科学知识,由于这些科学知识还不能帮助人们认识到真的存在上帝,于是很多人不再相信存在上帝。人们开始崇拜人民英雄、民族英雄,通过对人民英雄、民族英雄的崇拜、效法,人们具有了共产主义信仰、民族主义信仰,而对本阶级、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而对敌阶级、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而出现中国文革、德国法西斯的现象。于是一些人希望回到中世纪时代去,其实中世纪更是黑暗。我们应当崇拜、效法耶稣,走十字架道路,来具有基督信仰,来具有大爱的心,才能带来美好的社会。

2、只有远离黑暗,来具有很好的爱情(恋情、夫妻亲情),才会具有美好的家庭

  在几十万年的原始时代,由于没有中世纪的黑暗。在婚前,少男少女具有很好的接触,他们可以时常欢聚在一起,在一起唱歌、跳舞,少男少女可以具有很好的恋情。在婚后,夫妻之间可以具有很好的性爱活动,而具有很好的夫妻亲情。借着具有这些很好的爱情(恋情、夫妻亲情),夫妻之间不会分离,而家庭稳定。在几十万年的原始时代,虽然没有"高举贞节"的所谓"道德",如男女授受不亲等等;也没有"高举贞节"的所谓"法律",如婚前性行为也是罪等等,但是夫妻之间借着具有很好的爱情,而夫妻稳定、家庭稳定。

  在几千年的农业时代,由于存在中世纪的黑暗。在婚前,少男少女不能很好的接触,如在中国,为了阻止少男少女接触,女人的脚都被裹成小脚。在婚后,夫妻之间不能具有很好的性爱活动,如在世界的很多地方,存在着女性割礼。由于没有很好的爱情(恋情、夫妻亲情),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中世纪高举"贞节"等所谓的"道德"和"法律",如男女授受不亲等等,如婚前性行为也是罪(要用石头打死)等等("要用石头打死"见《圣经*旧约*申命记》第22章13节至21节,《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8章第1节至11节)。

  在近百年的工业时代,一些人想当然地认为,原始时代是一个性乱的时代,是一个绝对自由的时代;他们高举绝对自由,高举性乱,而带来家庭不稳定。于是一些人希望回到中世纪时代去,他们高举"贞节"等所谓的"道德"和"法律";如在文革中一些人将情爱、性爱都视为"不正经",高举禁欲主义。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中世纪给人类带来的黑暗,而应当鼓励人们具有美好的爱情,即恋人之间应当具有很好的情爱活动,夫妻之间应当具有很好的性爱活动;只有人们具有很好的爱情(恋情、夫妻亲情),才会带来家庭的稳定。

3、具有美好的爱情,具有大爱的心灵,才会具有健康的心身

  我们人类具有爱情的天性,即"到了青春期后,人们就会具有恋情;通过夫妻之间很好的恋情,很好性爱活动,夫妻之间就会具有很好的夫妻亲情"。如果由于外界的因素,人们没有很好的恋情,没有很好的性爱活动,没有很好的夫妻亲情;人们就会时常处于焦虑烦躁之中,而容易具有一些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等;而容易患上一些心理疾病和心身疾病,如失眠、癔病、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疑病症、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因此,我们应当具有很好的恋情,很好的性爱活动,很好的夫妻亲情。

  我们人类具有信仰的天性,即"到了青春期后,人们就会具有崇拜;通过对英雄的崇拜、效法,人们就会具有公义的心"。如果由于外界的因素,人们没有崇拜、效法英雄,没有具有公义的心,人们就会时常处于焦虑烦躁之中,而会具有一些不良嗜好,而会患上一些心理疾病和心身疾病。因此,我们应当具有很好的崇拜活动,很好的效法活动,来具有很好的公义的心。当然,我们应当崇拜、效法耶稣,来具有耶稣样的大爱的心(心灵)----真正的公义的心,才会在具有健康心身的同时,也具有美好的社会。

  《圣经》上说:"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提前4:1-3)。我们基督徒应当高举的是耶稣的十字架道路,来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心灵),这才是唯一的圣洁。可以一些所谓的宗教教徒,他们高举的却是所谓的"贞节",并把这"贞节"说成就是"圣洁",而使人们不来走耶稣的十字架道路,不来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心灵),他们的道理是鬼魔的道理。

三、揭开大脑前额叶的奥秘,我们将会发现,爱情、宗教、信仰都是我们人类的天性

1、我们人类具有爱情信仰的天性

  我们人类具有爱情的天性,爱情包括:"恋情和建立在恋情基础上的夫妻亲情"。到了青春期后,不少人是突然地感到爱上了某个异性,这就是恋情。通过与配偶的恋情,通过与配偶的共同生活,共同性爱生活,配偶之间就可以具有夫妻亲情,对配偶具有强烈的爱,配偶之间(夫妻之间)一生不分离,而组成家庭,共同养育他们的子女。

  我们人类具有信仰的天性,信仰就是:"在崇拜基础上,通过对英雄的效法,来具有'公义的心'----对'好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具有强烈的恨"。到了青春期后,不少人是突然地感到喜欢上了某个英雄(榜样),这就是崇拜。通过对英雄的崇拜,通过对英雄的效法,人们就可以具有"公义的心"----即对"好人"(如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如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而组成民族;出于强烈的爱与恨,为了本民族的利益,人们可以甘愿流血牺牲。

  我们人类具有信仰的天性,在此基础上我们人类还具有了附体体验,如在附体体验时,人们可以感受到一些死去的人,他们附在我们的身上,用我们的口来说他们的话。在附体体验基础上,人们自然会具有这样的认识:"人是有灵魂的,灵魂是不死的;存在一个神灵的世界,并且神灵是有能力的"。在附体体验基础上,人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宗教活动,可以更好地礼拜、膜拜、跪拜神灵(英雄),可以更好地崇拜、效法这些英雄(神灵),来具有"公义的心",来对"好人"(如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如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

2、前额叶是爱情信仰的生理基础与它的异常是精神分裂症的病理基础

  爱情的核心是爱恋人、爱配偶,爱情天性出现异常,就应当出现:"不应当爱的人反去爱,同时自然认为别人也爱他,而出现钟情妄想"。信仰的核心是爱"好人"、恨"坏人",信仰天性出现异常,就应当出现:"不应当爱的人反去爱,同时自然认为别人也爱他,而出现夸大妄想;不应当恨的人反去恨,同时自然认为别人也恨他,而出现被害妄想"。附体体验的核心是被附体、被控制,附体体验出现异常,就会出现"被控制感、被洞悉感等"。

  钟情妄想、夸大妄想、被害妄想,及被控制感、被洞悉感等,这些都是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状(及核心症状),精神分裂症应当是:"一种爱情、信仰天性出现异常的疾病"。同时,精神分裂症还应当是一种前额叶出现异常的疾病,因为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是一种多巴胺受体阻滞剂,而在大脑皮层中只有前额叶(额叶)是多巴胺系统。精神分裂症同时是一种前额叶出现异常的疾病,同时是一种爱情、信仰天性出现异常的疾病,自然我们可以得出:"前额叶应当是爱情、信仰天性的脑生理基础"。

  在哺乳动物进化过程中,脑的前额叶,猫增加了3%,黑猩猩增加了17%,而人类则增加了29%,我们人类具有发达的大脑前额叶。在相应的基因基础上,我们人类具有了发达的大脑前额叶;在发达的大脑前额叶基础上,我们人类具有了爱情、信仰的天性;即到了青春期后,随着大脑前额叶的成熟发育,我们每个个体就会具有爱情、信仰等心理活动。当由于先天(如基因突变、基因遗传等)、后天等各种原因,我们人类的某些个体的大脑前额叶的成熟发育出现异常时,这些个体就会出现爱情、信仰天性的异常,就会出现钟情妄想、夸大妄想、被害妄想,及被控制感、被洞悉感等,就会患精神分裂症这类的精神疾病。

3、望科学工作者、医学工作者、心理学工作者、精神科医生们支持我的脑科学工作

  "前额叶应当是爱情信仰的生理基础,它的异常应当是精神分裂症的病理基础"。其实,关于大脑前额叶的功能和精神分裂症的发病机理,当今科学知道的不多;上述的这个结论仅仅是我个人,在经过多年研究与探索后,所得出的一个结论。作为一个基督徒,作为一个热爱科学的人,作为一个精神科医生,我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探索,我写出了《终极论----揭开宇宙及大脑及社会的终极奥秘》(9万字);其中的第六章《脑前额叶的发达与爱情信仰的出现》(见后附件)主要论述了爱情、信仰的本来面目,并得出了上述这个结论。

  关于"脑的研究",1989年美国布什总统签署了美国国会通过的"脑的十年"法案,并呼吁美国公众、各种科学组织和各级政府支持"脑的十年"(1990--2000)计划。在美国"脑的十年"计划影响下,欧共体在1991年推出了"EC脑十年计划"。日本先在1987年推出了"揭示人脑机制的十年计划",后在1997年推出了"脑科学时代(为期20年)"。在对"脑的研究"上,我们中国人也应当做出自己的应有的贡献,为此在这里,我请求科学工作者、医学工作者、心理学工作者、精神科医生们来支持我的这个科研工作。

  在本文的开头,我讲述了我个人的一些经历,即因为信仰,1995年至1997年我曾被劳动教养2年,2003年至2006年我曾被判有期徒刑2年。2006年我出狱后,我失去原有的医生工作,这几年我一直失业在家;在此期间我最终完成了上述的研究和探索。为了更好地进行进一步的脑科学研究工作,我需要重新回到精神科医生这个工作岗位上去,在这里我请求精神科同行们给予帮助。我曾从事医生工作近20年,我的《医师资格证书》还在,但是《医师执业证书》不知道哪里去了?我也不知如何办理,还望同行们给予指点。


徐永海,住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新风南里10号楼6门501室,邮政编码:100088,电话:86-18600229405,86-10-82082198,
电子邮件:xuyonghai@hotmail.com,xuyonghai@yahoo.com.cn


附:《脑前额叶的发达与爱情信仰的出现》


        脑前额叶的发达与爱情信仰的出现
  《终极论----揭开宇宙及大脑及社会的终极奥秘》之第六章

6.1(第6章第1节):爱情使我们具有强烈的爱

6.1.1:我们人类具有爱情(恋情、夫妻亲情)的天性

  我们人类具有"恋情"这种心理现象。恋情是一种精神动力(驱力、欲望、需要与情绪),如同食欲、性欲一样,带有强烈的情绪体验。当我们具有恋情时,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焦虑烦躁的情绪体验,使得我们必须去进行相应的行为。如果成功了,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轻松愉快(喜乐幸福)的情绪体验。如果失败了,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痛苦懊悔的情绪体验。由于具有这些强烈的情绪体验,当我们具有恋情时,为了自己的恋情,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冲破一切阻力,甚至不惜付出生命。每个具有真爱的人都是如此,这才是恋情、爱情,否则就不是真爱,也许有些人一生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真爱,那是这个人的悲哀。

  我们人类具有"夫妻亲情"这种心理现象。夫妻亲情是一种精神动力(驱力、欲望、需要与情绪),如同食欲、性欲一样,带有强烈的情绪体验。当我们具有夫妻亲情后,当自己的配偶(或称夫妻、伴侣)处于危难之中,需要我们帮助时,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焦虑烦躁的情绪体验,就会感到着急、揪心、不安等,使得我们必须去帮助自己的配偶,并且为此不惜流血牺牲。如果成功了,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轻松愉快(喜乐幸福)的情绪体验,就会感到幸福、甜蜜、恩爱等,就是流血牺牲也要成功。如果失败了,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痛苦懊悔的情绪体验,就会感到内疚、自责、后悔等,就是流血牺牲也不能失败。每个具有真爱的人都是如此,这才是夫妻亲情、爱情,否则就不是真爱,也许有些人一生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真爱,那是这个人的悲哀。

  恋情、夫妻亲情都是爱情,爱情包括:"恋情、夫妻亲情"。其中恋情与夫妻亲情是不同的,恋情(相思、暗恋、热恋、一见钟情)具有强烈的情感体验,是我们能够明显体验到的;而夫妻亲情不同,一些人具有了夫妻亲情这种情感,但是在平时,他并没有明显感受到这种情感的存在。只有在配偶处于危难之中,需要他的帮助时,他才会感受到强烈的情感体验,这时他才会明显感受到这种情感的存在。只有在他与配偶分开时,他才会感到非常的痛苦,这时他才会明显感到这种情感的存在。很多人是在离婚之后,才发现与配偶之间还具有很深的情感----夫妻亲情,但是已经来不及了,随着时间的久远,这种情感(夫妻亲情)也会逐渐消失,并且一生都很难再次出现。因此,人们不应当轻易离婚,不应当以恋情的消失作为离婚的标准。

6.1.2:爱情(恋情、夫妻亲情)是一种天性

  依据基因,到了青春期以后,人们就会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就会具有恋情这种心理活动,具有相思、暗恋、热恋、一见钟情,恋人之间具有强烈的爱。即使没有人教导,即使被人反对,人们也会具有恋情这种心理,恋人之间也会具有强烈的爱。我们这一代人年轻的时候,和我们的一些祖祖辈辈所曾经经历的那些时代,都是禁欲的时代,但是人们还是具有恋情,恋人之间还是具有强烈的爱。到了青春期后,只要是心理正常的人,都会具有恋情这种心理,恋人之间都会具有强烈的爱。

  依据基因,到了青春期以后,人们就会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就可以具有夫妻亲情这种心理活动,夫妻之间就可以具有强烈的爱。但是,夫妻亲情这种心理的出现,夫妻之间强烈爱的出现,还需要在恋情基础上,经历很好的性爱活动,经历共同的患难,一个人才会具有夫妻亲情,一个人才会具有对配偶的强烈爱,夫妻亲情这种心理的出现必需经过"培养"。这样,一些人没有经过很好的恋情、夫妻生活(性爱活动、共同患难),他们没有经过很好的"培养",他们并不具有夫妻亲情这种情感,夫妻之间并不具有强烈的爱。因此夫妻双方应当重视夫妻生活,重视性爱活动,努力培养出夫妻亲情,努力培养出强烈的爱。

  爱情应当包括两个部分:"恋情、夫妻亲情"。恋情、夫妻亲情这些心理活动都是建立在基因基础上的。对于未成年的儿童来说,由于没有到青春期,依据基因,相应的脑组织还没有发育成熟,还不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不论我们如何"培养",即"培养"不出来恋情,也"培养"不出来夫妻亲情。到了青春期后,依据基因,相应的脑组织发育成熟了,具有了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我们就可以"培养"出恋情和夫妻亲情,因此说,恋情、夫妻亲情都是天性。

6.1.3:在人类进化中具有爱情(恋情、夫妻亲情)的才能生存下来

  我们人类具有爱情(恋情、夫妻亲情)的天性,我们必须去满足爱情(恋情、夫妻亲情)这个天性。如果不去满足,如果长时间没有恋人,没有恋情,没有配偶,没有夫妻亲情,人们就会处于焦虑烦躁、痛苦懊悔的情绪体验之中,如内疚感、自责感、后悔感等,就会患一些心理疾病、心身疾病,如失眠、癔病、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疑病症、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只有满足了,具有了恋人,具有了恋情,具有了配偶,具有了夫妻亲情,人们就会处于轻松愉快(喜乐幸福)的情绪体验之中,如幸福感、甜蜜感、恩爱感等,这些心理疾病、心身疾病就会得到好转治愈。因此说,人们必须满足爱情(恋情、夫妻亲情)这个的天性。因此说,爱情(恋情、夫妻亲情)也是很好的心理治疗。

  我们人类具有爱情(恋情、夫妻亲情)的天性,我们必须去满足爱情(恋情、夫妻亲情)这个天性。通过具有很好的恋情、很好的夫妻生活(性爱活动、共同患难),夫妻双方具有了很好的夫妻亲情,具有了强烈的爱。借着夫妻亲情,借着具有强烈的爱,夫妻双方一生都不能分开,组成家庭。他们养育了一个、一个的子女。每个子女都在父母双方的共同照顾下,很好地度过了十多年的未成年期。借着十多年的未成年期,每个子女都能学会很多的生存技能,如语言等,而使得每个子女都可以更好地生存。

  在人类几十万年的进化过程中,生存环境有时是非常恶劣的,竞争有时是非常激烈的。具有相应的基因,具有这些解剖、生理、心理特点的,具有爱情(恋情、夫妻亲情)的,夫妻之间而具有强烈爱的,才能生存下来,因为它能使男女之间组成牢固的家庭,共同照顾他们的子女,使未成年的子女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那些不具有这些基因,不具有这些解剖、生理、心理特点的,不具有爱情(恋情、夫妻亲情)的,夫妻之间而不具有强烈爱的,都被淘汰掉了。

6.2(第6章第2节):性爱活动可以使我们具有强烈的夫妻亲情

6.2.1:性的吸引与美的吸引

  男人、女人都具有丰满的臀部、明显的股沟、明显的外生殖器,男人阴茎、阴囊的皮肤颜色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来得要深,女人阴唇的皮肤颜色也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来得要深。丰满的臀部,明显的股沟被认为是美的。这些部位是性器官,借着性器官的吸引力,男女可以结合在一起。

  其它动物只有乳头,没有乳房,只有人类具有乳房。女人具有丰满的乳房,它象丰满的臀部;明显的乳沟,它象明显的股沟;明显的乳头、乳晕,它象外生殖器。乳头、乳晕的皮肤颜色要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来得要深。丰满的乳房、明显的乳沟被认为是美的。这些部位是性器官,借着性器官的吸引力,男女可以结合在一起。

  其它动物不具有由粘膜构成的口唇,只有人类具有由粘膜构成的口唇。男人、女人都具有丰满的口唇,它象阴唇。口唇是丰满的,口唇的粘膜颜色要比周围皮肤颜色来得要深。丰满的口唇、深红的口唇(阴唇、乳头、乳晕的颜色)被认为是美的。这些部位是性器官,借着性器官的吸引力,男女可以结合在一起。

6.2.2:借着性爱活动夫妻之间具有了强烈的爱

  丰满的臀部、明显的股沟、明显的外生殖器,丰满的乳房、明显的乳沟,丰满的口唇、深红的口唇(阴唇、乳头、乳晕的颜色)等等,都是性器官,被认为是美的。抚摸到它们,是令人愉快的,是令人陶醉的。如对乳房、乳头的爱抚是令人陶醉的,如亲吻、接吻是令人陶醉的。常年的、经常的,夫妻彼此之间在一起进行性爱活动、爱抚活动,夫妻之间就会具有很好的夫妻亲情,夫妻之间就会具有强烈的爱,而组成家庭,而共同照顾他们的子女。

  除了人类以外,其它哺乳类动物的皮肤上都具有被毛(皮肤被毛分三种:枪毛、绒毛、触毛),厚厚的被毛是温暖的,能使动物渡过寒冷的冬天。人类大部分皮肤上不具有被毛,人类的皮肤是裸露的,是裸体的。裸露的皮肤,更能感受到彼此之间的爱抚。爱抚,尤其是对乳房、乳头的爱抚,尤其是亲吻、接吻,是令人愉快的,是令人陶醉的。常年的、经常的,夫妻彼此之间在一起进行爱抚活动,夫妻之间就会具有很好的夫妻亲情,夫妻之间就会具有强烈的爱,而组成家庭,而共同照顾他们的子女。

  除了人类以外,其它动物有发情期、非发情期,人类没有非发情期,人类每时每刻都可以进行性爱活动、性交活动。在性爱活动、性交活动中,人们可以感受到性高潮,性高潮是一种最愉快的体验。性交前要进行较长时间的爱抚活动,性交中也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只有这样女人才能获得性高潮,因此人类的性爱活动、性交活动每次都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很长的时间。常年的、经常的,夫妻彼此之间在一起进行这样的爱抚活动、性爱活动、性交活动,夫妻之间就会具有很好的夫妻亲情,夫妻之间就会具有强烈的爱,而组成家庭,而共同照顾他们的子女。

6.2.3:在人类进化中具有强烈性爱活动的才能生存下来

  对性爱活动的渴望,对异性爱抚的渴望,是一种强烈的精神动力,个体必须去满足它。如果不去满足,人们就会时常处于焦虑烦躁、痛苦懊悔的情绪体验之中,就会患一些心理疾病、心身疾病,如失眠、癔病、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疑病症、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只有时常来满足它,人们时常处于轻松愉快(喜乐幸福)的情绪体验之中,这些心理疾病、心身疾病才会得到好转治愈。因此说,人们应当时常去进行性爱活动,应当时常得到异性爱抚。因此说,按摩(异性按摩)等等都是很好的心理治疗。

  对性爱活动的渴望,对异性爱抚的渴望,是一种强烈的精神动力,个体必须去满足它。在这种精神动力的基础上,人们愿意进行性爱活动。夫妻之间通过常年的、经常的爱抚活动、性爱活动、性交活动,夫妻之间就会具有很好的夫妻亲情,夫妻之间就会具有强烈的爱。借着夫妻亲情,借着具有强烈的爱,夫妻双方一生都不能分开,组成家庭。共同养育他们一个、一个的子女。每个子女都在父母双方的共同照顾下,很好地度过了十多年的未成年期。借着十多年的未成年期,每个子女都能学会很多的生存技能,每个子女都可以更好地生存。

  在人类几十万年的进化过程中,生存环境有时是非常恶劣的,竞争有时是非常激烈的。具有相应的基因,具有这些解剖、生理、心理特点的,具有这些性器官的,裸体的(无毛的),具有对性爱活动强烈渴望的,夫妻之间而具有强烈爱的,才能生存下来,因为它能使男女之间组成牢固的家庭,使未成年的子女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那些不具有这些基因,不具有这些解剖、生理、心理特点的,不具有这些性器官的,不具有裸体的(有毛的),不具有对性爱活动强烈渴望的,夫妻之间而不具有强烈爱的,都被淘汰掉了。

6.2.9(第6章第2节后的讨论):在进化到人类后并不存在一个原始的母系社会

  在原始社会的时候,由于文明程度不发达,缺乏文明社会的道德、法律,人们也缺乏对这些道德、法律的了解、认识、认知;但是通过夫妻间性爱活动,夫妻间具有很好的夫妻亲情,依然是以一夫一妻的婚姻为主,以父系社会为主,以父权社会为主。

  那种认为"在进化到人类后,在私有制出现前,由于缺乏文明时代的道德标准,两性的关系是混乱的,而存在一个极长时期的母系社会、母权社会",这种观点应当是错误的。那些具有母系社会的民族应当是后来出现的,是由于缺乏正常生存环境时(如在深山里)的一种畸形发展。

  在人类历史中,经常出现这么一种情况,极少的一些人来到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他们没有带去文明社会的道德、法律;可是随着发展,这群人逐渐成了一个很大的民族,虽然他们没有带去文明社会的道德、法律,但是他们依旧是以一夫一妻的婚姻为主。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不仅仅是建立在道德、法律上,更多的是建立在基因基础上,建立在脑基础上。

6.3(第6章第3节):阴毛、头发、胡须的出现是为了夫妻稳定

6.3.1:我们人类具有美感与乐感

  人类具有美感,具有对异性身体美的渴望。美感,对异性身体美的渴望,是一种精神动力(驱力、欲望、需要与情绪),如同食欲、性欲一样,带有强烈的情绪体验,使得人们必须去满足对异性身体美的渴望。因为,不满足,就会感到焦虑烦躁;满足好了,就会感到轻松愉快(喜乐幸福);满足不好,就会感到痛苦懊悔。由于具有这些强烈的情绪体验,丰满的臀部、明显的股沟、明显的外生殖器,丰满的乳房、明显的乳沟,丰满的口唇、深红的口唇(阴唇、乳头、乳晕的颜色)等等,这些性器官被认为是美的。借着美的吸引,男女(尤其是青年男女)可以相聚在一起,相识在一起,相互结合在一起。

  人类具有乐感(对歌唱、音乐、舞蹈的陶醉感),具有对欢聚(与异性欢聚)的渴望。乐感(对歌唱、音乐、舞蹈的陶醉感),对欢聚的渴望,是一种精神动力(驱力、欲望、需要与情绪),如同食欲、性欲一样,带有强烈的情绪体验。使得人们必须去满足对欢聚的渴望。因为,不满足,就会感到焦虑烦躁;满足好了,就会感到轻松愉快(喜乐幸福);满足不好,就会感到痛苦懊悔。由于具有这些强烈的情绪体验,在欢聚时(在原始社会)男人、女人可以公开地在异性面前展示自己的身材美,展示自己的性器官,以吸引异性。借着欢聚,男女(尤其是青年男女)可以相聚在一起,相识在一起,相互结合在一起。

  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相互之间是属于近亲,近亲之间繁殖,生出的孩子一般智商较低,并且有痴呆的可能。因此,近亲之间的繁殖,应当是禁止的。血缘关系越远,生出的孩子一般比较聪明,痴呆的可能性比较小。青春期前不相识的男女之间,一般情况下,血缘关系比较远。因此,青春期前不相识的男女之间的结合、繁殖,应当是被鼓励的。借着美的吸引,借着欢聚,青春期前不相识的男女可以相聚在一起,相识在一起,相互结合在一起。

6.3.2:阴毛、头发、胡须的作用是将一些性器官掩盖住

  男人的阴茎、阴囊是重要的性器官,女人的阴唇、外阴是最重要的性器官。男人、女人都具有阴毛。在直立时,男人的阴毛可以将阴茎、阴囊部分掩盖住了;女人的阴毛可以将阴唇、外阴部分掩盖住了。在直立时,阴毛可以将这些性器官部掩盖住了,但是并不影响性爱时这些部位被爱抚,也不影响性交时性交的正常进行,甚至不影响在非直立时这些性器官被展示。

  丰满的臀部、明显的股沟、丰满的乳房、明显的乳沟等都是重要的性器官。男人、女人具有长长的头发,(在原始社会,人类没有工具将头发剪短),人们借着长长的头发将身体的这些性器官部分掩盖住了。女人借着长长的头发将丰满的臀部、明显的股沟、丰满的乳房、明显的乳沟等性器官部分掩盖住了。头发可以将这些性器官部分掩盖住了,但是并不影响这些性器官被展示,也并不影响这些性器官被爱抚。

  口唇也是重要的性器官。中、老年男人具有又密又长的胡须,它将口唇、面部表情部分掩盖住了。只有中、老年男人具有又密又长的胡须,而少年男人、青年男人还不具有又密又长的胡须,女人更不具有胡须。胡须可以将口唇(性器官)部分掩盖住了,但是并不影响少年男人、青年男人、女人的口唇(性器官)被展示,也并不影响他们的口唇(性器官)被亲吻、接吻。

6.3.3:在人类进化中具有阴毛、头发、胡须的才能生存下来

  美感,对异性身体美的渴望,是一种强烈的精神动力,人们必须去满足它。乐感(对歌唱、音乐、舞蹈的陶醉感),对欢聚的渴望,是一种强烈的精神动力,人们必须去满足它。如果不去满足这些欲望,人们就会时常处于焦虑烦躁、痛苦懊悔的情绪体验之中,就会患一些心理疾病、心身疾病,如失眠、癔病、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疑病症、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只有时常满足这些欲望,人们就会时常处于轻松愉快(喜乐幸福)的情绪体验之中,这些心理疾病、心身疾病就会得到好转、治愈。因此说,人们应当时常满足美感,满足对异性身体美的渴望;满足乐感,满足对欢聚的渴望。因此说,观看歌舞、进行歌舞,及音乐疗法、舞蹈治疗等等都是很好的心理治疗。

  美感(对异性身体美的渴望)和乐感(对歌唱、音乐、舞蹈的陶醉感,对欢聚的渴望),都是强烈的精神动力,使得男女之间(尤其是青年男女之间)可以很好的吸引异性,来找到自己的未来的配偶。阴毛、头发、胡须,可能还具有很多其它的功能。但是,阴毛、头发、胡须的最大功能应当是将一些性器官部分掩盖住,避免男女之间(尤其是避免中年期的男人)随意、任意、无场合地吸引异性,追求异性,从而保持夫妻的稳定,使子女得到很好照顾的,使子女很好地度过未成年期。

  在人类几十万年的进化过程中,生存环境有时是非常恶劣的,竞争有时是非常激烈的。具有相应的基因,具有阴毛、头发、胡须的,从而避免男女之间随意、任意、无场合地吸引异性,追求异性,从而保持夫妻的稳定;尤其是避免中年期的男人随意、任意、无场合地吸引异性,追求异性,从而保持夫妻的稳定;使得子女得到很好照顾的,使得子女很好地度过未成年期,这样的种群才能生存下来。那些不具有这些基因,不具有阴毛、头发、胡须的,这样的种群都被淘汰掉了。

6.4(第6章第4节):信仰使人具有强烈的爱与恨

6.4.1:我们人类具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的天性

  我们人类具有"崇拜"这种心理现象。崇拜是一种精神动力(驱力、欲望、需要与情绪),如同食欲、性欲一样,带有强烈的情绪体验。当我们具有崇拜时,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焦虑烦躁的情绪体验,使得我们必须效法所崇拜的英雄。如果成功了,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轻松愉快(喜乐幸福)的情绪体验。如果失败了,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痛苦懊悔的情绪体验。由于具有这些强烈的情绪体验,当我们具有崇拜时,为了效法所崇拜的英雄,可以冲破一切阻力,甚至不惜付出生命。每个具有崇拜的人都是如此,这才是崇拜,否则就不是崇拜,也许有些人一生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崇拜,那是这个人的悲哀。

  我们人类具有"公义的心"这种心理现象。"公义的心"是一种精神动力(驱力、欲望、需要与情绪),如同食欲、性欲一样,带有强烈的情绪体验。当我们具有"公义的心"后,我们就会对"好人"(如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我们就会对"坏人"(如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当"好人"受到"坏人"欺压的时候,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焦虑烦躁的情绪体验,就会感到着急、揪心、不安等,使得我们必须去行使自己的责任与使命,并且为此不惜流血牺牲。如果成功了,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轻松愉快(喜乐幸福)的情绪体验,就会感到崇高、自豪、光荣等,就是流血牺牲也要成功。如果失败了,我们就会具有强烈的痛苦懊悔的情绪体验,就会感到内疚、自责、后悔等,就是流血牺牲也不能失败。每个具有"公义的心"的人都是如此,这才是"公义的心",也许有些人一生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公义的心",那是这个人的悲哀。

  信仰应当就是:"在崇拜基础上,通过对英雄(榜样)的效法,来具有'公义的心'(爱好人、恨坏人),来具有为了公义甘愿流血牺牲的'心'";信仰应当包括两个过程:"崇拜、公义的心";信仰应当包括两个部分:"崇拜、公义的心"。其中崇拜与"公义的心"是不同的,崇拜具有强烈的情感体验,是我们能够明显体验到的;当我们具有崇拜时,我们会强烈地感受到崇拜的存在,使得他必须效法所崇拜的英雄。而"公义的心"不同,一个人具有了"公义的心",但是在平时,他并没有明显感受到"公义的心"的存在;只有当"好人"受到"坏人"欺压的时候,才会感受到自己具有强烈的"公义的心",才会明显感受到"公义的心"的存在,这时人们就会出于"公义的心",而心甘情愿地去流血牺牲。

6.4.2:信仰(崇拜、公义的心)是一种天性

  依据基因,只要到了青春期以后,人们就会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就会具有崇拜这种心理活动,就会对所崇拜的英雄具有强烈的爱,就会效法所崇拜的英雄。即使没有人教导,即使被人反对,人们也会具有崇拜这种心理。现在一些少男少女狂热崇拜歌星、影星、明星,即使家长、老师强烈反对,少男少女还是崇拜。

  依据基因,到了青春期以后,人们就会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就可以具有"公义的心"这种心理活动,就可以具有对"好人"强烈的爱、对"坏人"强烈的恨。但是,"公义的心"这种心理的出现,还需要经历对英雄的效法,一个人才会具有"公义的心",才会具有对"好人"强烈的爱、对"坏人"强烈的恨。"公义的心"这种心理的出现必需经过"培养",这样,一些人没有经过很好的对英雄的效法,他们没有经过很好的"培养",他们并不具有"公义的心",并不具有对"好人"强烈的爱、对"坏人"强烈的恨。

  信仰应当就是:"在崇拜基础上,通过对英雄(榜样)的效法,来具有'公义的心'(爱好人、恨坏人),来具有为了公义甘愿流血牺牲的'心'";信仰应当包括两个过程:"崇拜、公义的心"。崇拜、"公义的心"这些心理活动都是建立在基因基础上的。对于未成年的儿童来说,由于没有到青春期,依据基因,相应的脑组织还没有发育成熟,还不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不论我们如何"培养",即"培养"不出来崇拜,也"培养"不出来"公义的心"。到了青春期后,依据基因,相应的脑组织发育成熟了,具有了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我们就可以"培养"出崇拜和"公义的心",因此说,崇拜、"公义的心"都是天性。

6.4.3:在人类进化中具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的才能生存下来

  我们人类具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的天性,我们必须去满足信仰(崇拜、公义的心)的天性。如果不去满足,人们就会处于焦虑烦躁、痛苦懊悔的情绪体验之中,如内疚感、自责感、后悔感等,就会患一些心理疾病、心身疾病,如失眠、癔病、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疑病症、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只有满足了,人们就会处于轻松愉快(喜乐幸福)的情绪体验之中,如崇高感、自豪感、光荣感等,这些心理疾病、心身疾病才会得到好转治愈。因此说,人们必须满足信仰的天性。因此说,信仰(崇拜、公义的心)都是很好的心理治疗。

  我们人类具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的天性,我们必须去满足信仰(崇拜、公义的心)的天性。通过崇拜共同的(英雄)祖先,通过效法共同的(英雄)祖先,一些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就会组成家族、氏族、民族(国家)。通过崇拜、效法(英雄)祖先,具有"公义的心",对"好人"(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而组成民族。出于"公义的心",出于强烈的爱与恨,为了本民族的利益,人们可以心甘情愿地流血牺牲。当我们的祖先进化到人类(无毛的直立人)后,他们具有很多的族群,如家族、氏族、部落、民族等,不同的族群之间,有时会发生战争。具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的,这个族群才能在战争中生存下来。

  在人类几十万年的进化过程中,生存环境有时是非常恶劣的,族群之间,战争有时是非常激烈的。具有相应的基因,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而具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的,对"好人"(如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爱、对"坏人"(如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恨的,为了本民族的利益甘愿流血牺牲的,这样的族群才能生存下来。那些不具有这些基因,不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而不具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的,这样的族群都被淘汰掉了。

6.4.9(第6章第4节后的讨论):一些人对"弱肉强食"的错误理解

  一些人(如某些反对进化论的宗教徒)很奇怪,他们天天在吃猪、牛、羊、鸡、鸭、鹅等动物,这些人从不说人类是弱肉强食的,从不说他们是弱肉强食的;而狼吃羊,这些人就说,狼是弱肉强食的,除人之外的所有动物都是弱肉强食的。

  人类天天在相互争战,比狼恶的多,这些人依旧把人类排除在弱肉强食之外;狼几乎很少同类之间自相残杀,可是这些人依旧说,人类的弱肉强食是从狼这些食肉动物那里学来的。

  在动物界中,为了争夺领地、食物等,同一种动物,不同的族群之间经常发生争斗;争斗的结果一般是,把对方打跑,并不杀死对方。我们人类,为了争夺领地、食物,不同的民族之间,有时会发生战争,在战争中时常把对方杀死。可是这些人依旧说,除人之外的所有动物都是弱肉强食的,人类的弱肉强食是从狼这些食肉动物那里学来的。

6.5(第6章第5节):宗教活动可以使人们具有强烈的公义的心

6.5.1:我们人类具有迷信的天性

  我们人类具有迷信的天性,当人们处于失败、无助的处境时,人们就会具有迷信心理。当迷信心理出现时,就会伴随着出现不安、闹心等焦虑烦躁的情绪体验,这时人们必须去进行某些迷信活动、某些宗教活动,如必须佩带某个吉祥物,必须进行礼拜、膜拜、跪拜等宗教仪式活动,否则不安、闹心等焦虑烦躁的情绪体验就会持续存在。借着宗教活动中的对神灵(英雄)的礼拜、膜拜、跪拜,人们可以更好地崇拜、效法这些英雄(神灵),来具有"公义的心",来对"好人"(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具有强烈的恨,而组成民族。出于"公义的心",出于强烈的爱与恨,为了本民族利益,人们可以甘愿流血牺牲,从而使本民族----在激烈的民族争战中----生存了下来。

  如果没有进行迷信活动、宗教活动,人们就会时常处于焦虑烦躁之中。如果长期处于这样的焦虑烦躁之中,人们就会容易具有一些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等;就会容易患上一些心理疾病和心身疾病,如失眠、癔病、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疑病症、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如果长期处于这样的焦虑烦躁之中,人们还容易被暗示,而患有一些癔病,如眼不能看见东西,耳不能听见声音,手、脚不能活动等等。

  当进行了相应的迷信活动、宗教活动后,由迷信心理引起的焦虑烦躁就会得到减轻;由此具有的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等,就会得到戒除;由此患有的心理疾病和心身疾病,如失眠、癔病、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疑病症、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就会得到好转、治愈。因此说,迷信活动、宗教活动都是很好的心理治疗。

6.5.2:我们人类具有附体体验的天性

  我们人类具有梦境,在梦境中,人们可以梦见一些死去的人。我们人类具有附体体验,在附体体验时,人们可以感受到一些死去的人,他们附在我们的身上,用我们的口来说他们的话。在梦境、附体体验基础上,人们自然会具有这样的认识:"人是有灵魂的,灵魂是不死的;存在一个神灵的世界,并且神灵是有能力的"。在梦境、附体体验基础上,人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宗教活动,可以更好地礼拜、膜拜、跪拜神灵(英雄),可以更好地崇拜、效法这些英雄(神灵),来具有"公义的心",来对"好人"(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而组成民族。出于"公义的心",出于强烈的爱与恨,为了本民族利益,人们可以甘愿流血牺牲,从而使本民族----在激烈的民族争战中----生存了下来。

  在附体体验基础上,人们可以感受到鬼神、精灵、死去的人等附在自己的身上,而认为被行巫术的人行了巫术,而出现一些精神疾病的症状,而患"癔病性附体状态"。即,在暗示(认为被行巫术的人行了巫术)基础上,患者此时否定了自己原来的身份,而认定自己的就是鬼神、精灵、死去的人,而出现一些思维、情感、行为异常,甚至出现伤人、毁物等现象。

  在附体体验基础上,通过巫医活动可以治疗他人的"癔病性附体状态"。即,在暗示基础上,行巫医的人此时也否定了自己原来的身份,而认定自己的就是鬼神、精灵、死去的人,并且具有巨大的能力。患"癔病性附体状态"的人,在暗示(认为被行巫医的人行了巫术)基础上,认为自己得到了这个巨大的能力,而使异常的思维、情感、行为得到好转,而恢复正常。因此说,巫医活动也是很好的心理治疗。

6.5.3:在人类进化中具有宗教的才能生存下来

  我们人类具有语言,只有具有语言,人们才可以讲述英雄的事迹,才可以被英雄感动,才可以崇拜英雄、效法英雄,才可以具有"公义的心",才可以对"好人"(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而组成民族。出于"公义的心",出于强烈的爱与恨,为了本民族利益,人们可以甘愿流血牺牲,从而使本民族----在激烈的民族争战中----生存了下来。没有语言,很多食肉动物也可以进行群体捕猎活动;没有语言,人类应当也可以进行群体捕猎活动。但是没有语言就不能讲述英雄的事迹,就不能崇拜、效法英雄,就不能具有"公义的心"。因此说,语言的出现,应当是建立在信仰(崇拜、公义的心)基础上。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方言),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语言(方言),通过相同的语言(方言)而组成同一民族,通过不同的语言(方言)而分为不同的民族。在动物界中,为了争夺领地、食物等,同一种动物,不同的族群之间经常发生争斗;争斗的结果一般是,把对方打跑,并不杀死对方。我们人类,为了争夺领地、食物,不同的民族之间,有时会发生战争,在战争中时常把对方杀死。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生存环境有时是非常恶劣的,竞争有时是非常激烈的,民族之间的争战是你死我活的。

  在人类几十万年的进化过程中,生存环境有时是非常恶劣的,竞争有时是非常激烈的。具有相应的基因,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而具有迷信(宗教)、附体体验、语言的,这样的族群才能生存下来,因为它可以使人们更好地效法英雄,来具有公义的心,对"好人"(如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如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使人们可以为了本民族的利益甘愿流血牺牲。那些不具有这些基因,不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活动,而不具有迷信(宗教)、附体体验、语言的,这样的族群都被淘汰掉了。

6.5.9(第6章第5节后的讨论):一些人只有宗教或只有信仰,都是病态

  原始宗教,它的神多为民族英雄。礼拜、膜拜、跪拜神(英雄),具有迷信,具有宗教。崇拜、效法英雄(神),具有"公义的心",具有对本民族强烈的爱,对敌民族强烈的恨,为了民族利益甘愿流血牺牲,具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数十万年原始时代,族群之间时常争战,生存下来的自然是具有原始宗教的族群。他们有宗教(迷信)、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他们是正常的。

  一些中世纪宗教,它的神仅仅是"道",而不曾是人世间的英雄。因无英雄来崇拜、效法,缺乏"公义的心",缺乏强烈的爱与恨,缺乏信仰(崇拜、公义的心)。因有神来礼拜、膜拜、跪拜,具有迷信,具有宗教,认命、愚昧,甘心忍受统治集团欺压,国家黑暗,但稳定。数千年农业时代,国家是多族群、多阶级,长久下来的自然是具有这类中世纪宗教的国家。这些人只有宗教(迷信),没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他们只向神祈求个人的好处,他们是不正常的,是一种病态。

  近代科学(并不是现代科学,也称早期科学)没有发现有"神",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存在神,不再具有迷信,不再具有宗教;而只崇拜、效法英雄,具有公义的心,具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具有民族信仰(如爱国主义信仰)、人民信仰(如共产主义信仰)。数百年工业时代,中世纪宗教越来越弱,民族信仰、人民信仰越来越强,人类社会自然从中世纪黑暗中走了出来。只是,这些人只有信仰(崇拜、公义的心),没有宗教(迷信),他们也是不正常的,也是一种病态。

6.6(第6章第6节):前额叶是爱情信仰与精神分裂症的脑基础

6.6.1:我们人类具有爱情信仰的天性

  我们人类具有爱情的天性,爱情包括:"恋情和建立在恋情基础上的夫妻亲情"。到了青春期后,不少人是突然地感到爱上了某个异性,这就是恋情。通过与配偶的恋情,通过与配偶的共同生活,共同性爱生活,配偶之间就可以具有夫妻亲情,对配偶具有强烈的爱,配偶之间(夫妻之间)一生不分离,而组成家庭,共同养育他们的子女。

  我们人类具有信仰的天性,信仰就是:"在崇拜基础上,通过对英雄的效法,来具有'公义的心'----对'好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具有强烈的恨"。到了青春期后,不少人是突然地感到喜欢上了某个英雄(榜样),这就是崇拜。通过对英雄的崇拜,通过对英雄的效法,人们就可以具有"公义的心"----即对"好人"(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而组成民族;出于强烈的爱与恨,为了本民族的利益,人们可以甘愿流血牺牲。

  我们人类具有信仰的天性,在此基础上我们人类还具有了附体体验,如在附体体验时,人们可以感受到一些死去的人,他们附在我们的身上,用我们的口来说他们的话。在附体体验基础上,人们自然会具有这样的认识:"人是有灵魂的,灵魂是不死的;存在一个神灵的世界,并且神灵是有能力的"。在附体体验基础上,人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宗教活动,可以更好地礼拜、膜拜、跪拜神灵(英雄),可以更好地崇拜、效法这些英雄(神灵),来具有"公义的心",来对"好人"(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

6.6.2:前额叶是爱情信仰的生理基础与它的异常是精神分裂症的病理基础

  爱情的核心是爱恋人、爱配偶,爱情天性出现异常,就应当出现:"不应当爱的人反去爱,同时自然认为别人也爱他,而出现钟情妄想"。信仰的核心是爱"好人"、恨"坏人",信仰天性出现异常,就应当出现:"不应当爱的人反去爱,同时自然认为别人也爱他,而出现夸大妄想;不应当恨的人反去恨,同时自然认为别人也恨他,而出现被害妄想"。附体体验的核心是被附体、被控制,附体体验出现异常,就会出现"被控制感、被洞悉感等"。

  钟情妄想、夸大妄想、被害妄想,及被控制感、被洞悉感等,这些都是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状(及核心症状),精神分裂症应当是:"一种爱情、信仰天性出现异常的疾病"。同时,精神分裂症还应当是一种前额叶出现异常的疾病,因为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是一种多巴胺受体阻滞剂【1】,而在大脑皮层中只有前额叶(额叶)是多巴胺系统【2】。精神分裂症同时是一种前额叶出现异常的疾病,同时是一种爱情、信仰天性出现异常的疾病,自然我们可以得出:"前额叶应当是爱情、信仰天性的脑生理基础"。

  在哺乳动物进化过程中,脑的前额叶,猫增加了3%,黑猩猩增加了17%,而人类则增加了29%【3】,我们人类具有发达的大脑前额叶。在相应的基因基础上,我们人类具有了发达的大脑前额叶;在发达的大脑前额叶基础上,我们人类具有了爱情、信仰的天性;即到了青春期后,随着大脑前额叶的成熟发育,我们每个个体就会具有爱情、信仰等心理活动。当由于先天(如基因突变、基因遗传等)、后天等各种原因,我们人类的某些个体的大脑前额叶的成熟发育出现异常时,这些个体就会出现爱情、信仰天性的异常,就会出现钟情妄想、夸大妄想、被害妄想,及被控制感、被洞悉感等,就会患精神分裂症这类的精神疾病。

6.6.3:在人类进化中具有发达前额叶的才能生存下来

  在儿童期,前额叶还没有成熟发育;如果这时出现异常,就应当出现爱、恨的异常(如对某个物体具有异乎寻常的爱恨,如总是抚摸、踢打某个物体),这是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儿童精神分裂症、自闭症的主要症状。在青春期,前额叶大部分都没有成熟发育好;如果这时出现异常,就应当出现整个爱情信仰天性的异常,就应当出现钟情妄想、夸大妄想、被害妄想,及被控制感、被洞悉感等,就应当出现思维、情感、行为的混乱,这是精神分裂症青春型的主要症状。在成年期,前额叶大部分都已经成熟发育好;如果这时出现异常,就应当只出现部分爱情信仰天性的异常,就应当只出现某种钟情妄想、或某种夸大妄想、或某种被害妄想,及被控制感、被洞悉感等,而思维、情感、行为的混乱并不很明显,这是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的主要症状。由于营养等各种原因,使整个多巴胺系统出现异常,就应当出现精神异常、肌张力异常等症状,这是精神分裂症紧张型的主要症状。

  在前额叶的成熟发育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异常(我们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如此),我们就应当具有正常的爱恨,就应当具有正常的爱情、信仰等心理活动。在爱情(恋情、夫妻亲情)心理活动基础上,夫妻之间就应当具有强烈的爱,夫妻之间一生不分离,组成家庭;并共同养育他们的子女,使他们的子女可以很好地度过很长的未成年期。在信仰(崇拜、公义的心)心理活动基础上,人们就应当对"好人"(本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爱,对"坏人"(敌民族的人)具有强烈的恨,组成民族(族群);并可以毫不犹豫杀死"敌民族的人"(坏人),保护"本民族的人"(好人),从而使本民族(族群)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

  在人类几十万年的进化过程中,生存环境有时是非常恶劣的,竞争有时是非常激烈的。具有相应的基因,具有发达的大脑前额叶,具有爱情(恋情、夫妻亲情)、信仰(崇拜、公义的心)天性的,具有家庭、民族的,这样的族群才能生存下来。那些不具有这些基因,不具有发达的大脑前额叶,不具有爱情(恋情、夫妻亲情)、信仰(崇拜、公义的心)天性的,不具有家庭、民族的,这样的族群都被淘汰掉了。

6.6.8:参考文献

【1】 沈渔�主编. 精神病学. 第4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2. 396.
【2】 寿天德主编. 神经生物学. 第2版.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389.
【3】 (英)苏珊*格林菲尔德(杨雄里译). 人脑之谜.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8. 14.

6.6.9:(第6章第6节后的讨论):我们人类是在跑步进化

  我们人类,为了争夺领地、食物,不同的族群之间经常发生争战;在族群之间争战中,时常会把对方杀死。由于我们人类非常强大,虽然我们人类(不同族群之间)互相残杀,但是我们人类并没有因此而自我淘汰。反而,借着不同族群之间的互相残杀,只有那些进化最好的族群才能生存下来,从而使我们人类快速进化,在几十万年中就出现了智慧、爱情、信仰、身体直立、被毛退去等。

徐永海,住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新风南里10号楼6门501室,邮政编码:100088,电话:86-18600229405,86-10-8208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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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极论
        ----揭开宇宙及大脑及社会的终极奥秘

                徐永海

        前言: 效法耶稣才会具有基督信仰充满爱
        http://xuyonghai.blogchina.com/1190849.html

        第一章 最小单位如何构成粒子与粒子种类
        http://xuyonghai.blogchina.com/1191402.html

        第二章 粒子如何构成原子与宇宙演化过程
        http://xuyonghai.blogchina.com/1192011.html

        第三章 原子如何构成分子与各种能量活动
        http://xuyonghai.blogchina.com/1192981.html

        第四章 分子如何构成细胞与生物演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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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细胞如何构成大脑与各种心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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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脑前额叶的发达与爱情信仰的出现
        http://xuyonghai.blogchina.com/1194372.html

        第七章 上帝掌管着宇宙灵魂与圣经的启示
        http://xuyonghai.blogchina.com/1194373.html

        后记: 我的坐牢经历与这本书的完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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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3日 星期一

【权利:4102】 两会议题:关于对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

两会议题:关于对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2年2月14日发布

    据人民网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2年3月5日左右在北京召开。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特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请关于下列问题的建议,欢迎各界朋友广泛参与,共同为改善该问题而努力。也欢迎感兴趣的两会代表和我们联系,谢谢!
    我们的联系方式:010-88142132,新浪微博:@爱知行法律项目,邮箱:aizhixing2010@gmail.com

    关于对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目前我国的强制羁押手段包括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等,被羁押人员均会被要求参与强迫劳动,合法的劳动权益(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等难以得到保障,2011年下半年发生越狱事件的监狱也曾被报道被羁押人员被强制劳动、缺乏保障的情况。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认为,劳改和劳教需要尊重《劳动法》的精神和规定,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劳动权益;同时,羁押场所的劳动制度容易导致监狱、劳教所的功能错位,过分追逐经济利益。我们建议:从科学角度出发,改善现行的监禁场所劳动制度,切实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劳动权益。
   

关于对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

 

一、背景情况:

 

目前,中国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有劳动能力的罪犯,都实行劳动改造。而违反《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但未触犯《刑法》的人员,均可以被列入收容劳动教养的范围。

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均属于强迫劳动,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劳动教养制度还未经司法程序限制人身自由,遭到国内外人士的强烈批评。

 

二、问题分析:

 

1、劳改和劳教都违法了《劳动法》,劳动者在被强迫劳动过程中的人权没有得到尊重和保护。

劳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平等、自愿结成的一种关系,不应当是强制性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但是,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都是在警察的管理下进行强迫劳动,并非出于其自愿。劳动者和监狱、劳教所之间的地位,也极度不平等。因此,监狱内的强制劳动是侵犯罪犯人权的非正义行为。

而且,《劳动法》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在劳改或劳教中均无法享受。例如,劳动者难以选择职业工种,工作时间超长,劳动强度过大,劳动过程中缺少安全卫生保护,没有报酬或只有少量报酬,没有社会保险和福利......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劳动所得与劳动的数量、强度完全不成比例,深受监狱、劳教所和警察的剥削。

2、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制度导致监狱、劳教所的功能错位,过分追逐经济利益。

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分,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其经费应当是政府财政拨款。但由于中国经济曾长期落后,政府划拨给监狱的经费曾比较紧张。劳改人员的劳动价值除了用于罪犯的日常费用外,还用于监狱的硬件实施建设和对狱警工作激励奖金、福利待遇,弥补了政府对监狱经费投入的不足,形成“以劳养监”的监狱经济。尽管国家目前已经全额保障了监狱经费,但狱警依然要追求从劳改价值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成为劳改制度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

在这一过程中,监狱通过兴办企业追逐经济利益,而忽视了自己所承担的教育、挽救、改造、矫正的功能。劳动制度中“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实践中已经变成了“生产第一,改造第二”。一方面,监狱大多忽视了监狱管理、罪犯教育等职责,挤占罪犯法定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生产劳动,甚至把罪犯教育所必需的教室、会议室、阅览室、娱乐场所等为监狱生产车间。另一方面,大多数罪犯只知道生产,对自身的恶习改造无暇于顾。近几年频频发生的越狱事件,如2011911日河北深州监狱王振轻越狱案、2009年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4名罪犯越狱案等,已经充分暴露了这些问题。

而劳动教养所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三、对策建议:

 

1、修改现行法律中关于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规定,减少其意识形态色彩和政治色彩,而更多地从现代法治、心理科学、教育科学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监狱或劳教所对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推动人的全面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监狱和劳教所在对服刑人员或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社会规范教育、违法行为矫正等方面的功能,提高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再社会化、融入社会的能力。

2、在尊重罪犯自主权利的基础上,应充分尊重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将劳动作为服刑人员或劳教人员可以自由选择的一项行为,保障罪犯作为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也符合《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提出来的“完善监管立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与人道待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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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4101】 Fwd: 【China AIDS:7126】 关于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和强制告知义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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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艾博法律热线 <aibolaw@163.com>
日期: 2012年2月14日 上午11:35
主题: 【China AIDS:7126】 关于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和强制告知义务的意见
收件人: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aidswalkchina@googlegroups.com


关于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和强制告知义务的意见

 

艾博法律热线 AIBO Law Hotline

郑州市和而不同社区中心

2012214

 

近日,"广西拟立法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卫生部官员表示赞同"的消息在各个方面传开。广西拟立法明确今后艾滋病检测将采用实名制,艾滋病毒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在知道确诊结果之日起30日内告知伴侣,30日后当地的疾病预付控制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同时,在湖南,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也写进了《湖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中,并有望在年底出台。作为长期开展公民教育的公益机构郑州市和而不同社区中心对此事件表示密切关注。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国际劳工组织第200号《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建议书》,在把"艾滋病应作为一个工作场所问题得到承认和对待"之外,还着重强调"劳动者及其家庭和受赡养人应当享有隐私权保护,包括艾滋病相关信息的保密,特别是与其自身相关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状况的保密""不得规定劳动者做艾滋病毒检测或透漏其艾滋病毒感染者的状况"。

 

      

一、与上位法国务院颁发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冲突;

       20061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31日起施行《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设定的时候不得越权。《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审查稿)》和《湖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中的艾滋病毒实名检测和强制告知义务做法明显违背《艾滋病防治条例》,不应该予以通过。

 

二、艾滋病问题不是简单的检测问题,不仅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盲目的以立法规定艾滋病毒检测实名制和强制告知会带来不敢设想的后果。

       1985年中国大陆报告首例艾滋病病例以来,艾滋病在中国的传播速度遽增。根据国家的相关报告,艾滋病已经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而因为各种原因,社会歧视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各种因为艾滋病导致的歧视现象层出不穷。由国际劳工组织资助的艾滋病咨询热线艾博法律热线负责人常坤说"2011年艾博法律热线接听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多起咨询,因为当事人是艾滋病毒感染者,在其就医就业中出现了严重的侵权和歧视行为,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在具体的诉讼中又面临无法立案等问题。"

       可见,在目前法制不建全,法治意识薄弱情况下如果艾滋病毒检测实名制和强制告知,将会带来更多的侵权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三、我们鼓励加强自愿咨询检测(VCT)制度,在自愿的前提下特别加强咨询环节,不仅仅强调艾滋病基本知识和心理问题,还要强调权利、责任和尊严等公民教育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都有明确条文规定艾滋病检测工作遵守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不得泄当事人隐私。疾控部门及其部分立法者以确诊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流失、无法进一步提供指导和治疗为借口作为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口实。艾博法律热线负责人常坤认为,"这实在是贻笑大方!国家各级疾控部门需要反思为什么很多确诊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流失,无法准确地联系到患者呢?而不能把患者的流失归责到患者没有提供实名?"

       试想,哪个病人不爱惜自己是身体?在隐私得不到保障、社会歧视严重的情况下,一旦泄漏隐私后果不堪设想。"两权相害取其轻",这个道理应该可以理解。如果进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和强制告知义务立法,根据这个道理,很多人将会放弃前往疾控部门进行艾滋病检测。

 

四、我们反对监控似管理,避免制造新的歧视现象;

       艾滋病是一种慢性疾病症状,是因为感染艾滋病毒而导致破坏人体免疫系统而带来的一些列症状。虽然目前科学技术条件不能完全治愈,却是可防可控可治疗的。美国科学家2008年利用数字模型计算出,艾滋病人治疗后的平均寿命只比正常人少5-8年。

       艾博法律热线负责人常坤认为:"不要把艾滋病毒感染者搞成新的一个特殊群体。更不能基于艾滋病检测实名制而加以区分。在目前社会歧视情况下,通过立法让疾控部门掌握实名制真好比是一种绑架一种勒索行为。要明白,基于自愿和知情同意基础上,没有立法规定的具体操作和立法后的具体操作完全是两回事,结果也完全不一样!"

 

       常坤个人认为"鉴于曾经发生的历史教训,请允许我们阴谋论下,这个实名制闹剧是不是一些试纸试剂公关的结果啊?,希望有关部门慎重对待这一行为!"

 

 

联系方式:

常坤

郑州市和而不同社区中心主任

艾博法律热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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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权利:4100】 中国民主最终都是在民间浩荡压力下迫使高层不得不主导转型

民主在哪里?民主在哪里?
温家宝的政改里
民主在哪里?民主在哪里?
追求民主者的行动里
民主在哪里?民主在哪里?
党皇帝们扼杀在摇篮里
民主在哪里?民主在哪里?
签名支持就在你的名字里
民主靠人气,民主要力量
没有人气的民主都是专制
精英民主,权贵民主
都是变相专制的淫窝窝

此签名仅限于人在国内的民主维权反腐等公民!
为了高效、合法、有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凡是坚决支持温家宝总理政改思想的人,敬请以真实姓名签名支持!另外,也敬请法律界人士关注所有发起者及其签名者的命运,如果他们中有人一旦遭受迫害,请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人道主义呼吁!
签名要求:
姓名 户籍 职业 出生年月 性别 电话 电子信箱
光远 北京 主编 56岁 男 13901376275 dcswzx@163.com
姚立法,湖北省,潜江市,54岁, 13986935587 ,yaolifa007@gmail.com
冯 玲 湖北潜江 宪政义工 15337373476
刘家财,湖北省宜昌市,男 身份证号420500196510260092 联系电话15287779404
13872691871,邮箱:532147327@qq.com
刘佩华,男,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西河村五组,13207297338,1259513862@qq.com
尹卫和,民族:汉,性别:男,71年10月21日出生,湖南省湘乡市,育段乡支持民主,反腐维权人,电话18605223786;电子邮箱975849861ab@gmail.com
湖南公民
刘永泽 电话:13755158634
尹正安 电话:15367653627
张善光 电话:15574529892
黎建军 电话:15367558197
卿昭 电话:13874370085
周志荣 电话:13762235393
张 凡 电话:15847873248
罗 茜 电话:15273971642
李德铭 电话:13907436798
张子霖 电话:15274915296
周亚华 身份证:430623197105057652 湖南 岳阳市 钱粮湖镇,餐饮业
胡章李,湖南省湘乡市,嵌入式软件工程师,1983-09生,男,18676379664,huli_0910@126.com

王良伟 青海西宁 自由职业 19771005 男 bygone120@gmail.com
郭永丰 甘肃陇南 自由撰稿人 1967-06 男 075586136753 minzhuqiangguo@gmail.com
郑志遥 36 岁 河南许昌 13782255328 本科学历 公司战略投资顾问 邮箱 305906728@qq.com
周港谋 祖籍 河南信阳 现住址 辽宁 大连 职业 工人 1964-10 男 13052738697,zgm-93062158@163.com
孟醒,河南商丘人,现居深圳,自由职业,手机:13392844117,E-mail:mx@itjishu.net
陈树花:河北廊坊冤民,女,1964年生,132801196411034423。电话:13393060963,邮箱:lfxjb@163.com
尹宗良,河北沧州,教师,66年出生,男,13231773287,邮箱:42283536@qq.com
王俊丰,河北承德,公益志愿者,1979/12/04,男,13932495823,123002327@qq.com

上官文青,男,1980年6月出生,沈阳人,自由职业,反腐维权人士,邮箱:shangshanshuoshui520@gmail.com
王永生,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农民工,电话15041715206
汝继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冤民,男,1947年生人,邮箱:rjc19470105@163.手机:13895837997
韩义,哈尔滨人,15945095653
项守信,吉林访民,手机13404533429
俞卫东,浙江临安,农民,1973-01,男,057153795743,15906628191,303480240@qq.com
邹巍,浙江杭州,1970年10月23日,男,技术员,联系电话057185507972
沈建明,杭州,公民,电话:13486190840.
朱辉,宁波,公民,纳税人,电话:13957867851
华利军,浙江衢州,13456782202
吕斌,34岁,温州,13868872003
胡军,新疆13070385314
杨华,上海,商业征信公司员工,联系电话15821163790
李超,山东聊城, 工人,1990年4月3日出生,男,电话:14763908998,信箱 lichaohh@gmail.com
张恒嘉,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驻地,手机:15853524215,邮箱:5840779762@qq.comenguang2009a@163.com
李向阳,山东省沂水县人,1962年生,维权律师。电话:13655494031,电子邮箱327539921.qq.com
张军,山东,1968年6月6日,男,153353732422

赵亮,山西文水,煤矿工人,1973年生,电话:13903538407,806025078@qq.com

- 隐藏引用文字 -
王喜凤,山西大同,教师,1975-09,女,15035222079,1146430116@qq.com

王必武,安徽�湖,���,1987年9月生,男,88602179@qq.com
张凤阳,安徽阜阳,自由职业,1974年12月3日,男,13605587654,63120369@qq.com
李双德,四川省,成都市,1963,11,29, 13518110826 ,cdlishuangde@gmail.com
曾海军 四川省荥经县 公民 13551560778
黄治安【石头大叔】,56,四川宜宾,自由诗人,电话18784695632
赵松,律师,男,1970年9月出生,电话:13808173981,邮箱: zhaoqingsong8@163.com
谢长和,重庆市95中高级教师,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993227487,电话:13648304261,qq:1428183156

何远良,广西贺州,电话13978417158,邮箱:380413365qq@qq.com
卢云亮,广东省广州市,1983.6.24,男,949920012@qq.com
广州杨崇:13660838040
郭建和,广州,13048058717
刘东跃,广东佛山,13928627006
杨明玉,深圳,男,45岁,1968年出生,文化低初中毕业,身份证号码;372502196804145719,支持民主宪政
陈志豪,深圳,13430816023
李建林:广东珠海,13632975146
朱承志、男、61岁、身份证:430503195010180033.手机号码:13887665440
徐家琼,昆明,15288227714

凡主动制作签名表格,在网上或网下推广此征集签名者,征集100人以上者均为本次活动的联署发起人之一。可撰写100字左右个人简历及近照,届时一并送中共中央政治局请示。
截止时间:2012年3月底。

签名信箱:
湖南全省签名:tv5589@gmail.com
其它地区签名:iamyuanmin@gmail.com(转发前请留用您本人电子信箱,以便您收集整理)

温多次呼吁政改均被国内媒体屏蔽。可怜一国总理,寸步难行,无可奈何传成影帝!作为民主派人士,如果我们不支持他,谁还能支持他?如果我们不给他力量,他之决心政改的力量又从何而来?在此期望尽公民责任和义务的您,如果不能主动发展更多人响应此签名,请先将自己的信息公开岂不更好?难道如此签名您也怕死,民主还有指望吗?无论如何说,民间支持力量大,政改就有希望,否则绝不可能!您的签名就是这力量的一个具体表现。您愿意贡献这点力量吗?您真心希望中国早日步上民主的康庄大道吗?果如此,请先公布您的签名!

坚决支持温家宝的"政府应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让每个人活得有尊严","无政改保障,经济改革成果将得而复失","任何政府的责任都是为人民谋利益,除了这一点以外,它不应该有任何特权。""停滞和倒退违背人民意志,最终只会是死路一条"。坚决支持温家宝总理向全世界公开发表的【要民主,要言论自由,要反腐败】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风雨不倒、致死方休;人民的力量、人民的愿望是不可阻挡的,顺者昌、逆者亡!】的重要讲话!(via
凤凰视频)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yMnxqFowUGc/

作为体制内高官,无论谁主导民主变革与实践,我们都鼎力支持!即便作秀,也远比吴不搞强一万倍!鼎力支持高官们都来高调宣扬民主,好好作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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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

【权利:4096】 中国精神卫生与人权动态月报(2012年1月)

总第十期 编辑:柳梅  发布: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者按语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于201211日正式实施,为我国第七个地方精神卫生条例和第1个心理卫生条例,该条例明确了“被精神病”事件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时,北京维权人士李金平“被精神病”后,身体遭到严重的摧残,公权力何时能真正关到笼子里的问题仍旧不能够解决。“被精神病”的韩越华,因其母亲做了一个违法公证,将其财产转移,法院判公证处赔偿韩越华30%的损失。

113日下午,云南禄劝县马鹿塘乡小瓦房村发生一起警察开枪击毙一名正在发病的精神病患者事件,家属认识警察击毙精神病人行为不当,社会就此事件展开了保护精神病人权益的讨论。

《精神卫生立法》征集意见在,“精神病人”自主委托代理人的提议引起了立法委员的关注,此提议是否可行, 国务院参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马力,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对此疑问进行了解答。

国际上的许多经验表明,加强精神卫生立法建设,实现政府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是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减轻痛苦,恢复健康,并让患者家庭摆脱经济与精神双重负担的有效途径。

对精神病人康复服务的实践中,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大多数欧美国家把精神卫生服务的重心全面转移到“以社区为基础”。即便患者流落街头,其照料也只是社会的责任而非家庭的义务。比如,意大利在1978年发布国令,要求取消精神病院,让精神疾病患者全部回归社会。

一、精神卫生立法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11日正式实施

作为我国第七个地方精神卫生条例和第1个心理卫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下称《条例》)于201211日正式实施。

全国人大精神卫生立法工作的专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张明园评价,《条例》起点很高。他认为,“心理卫生”和“精神卫生”译为英语是同一个词(mentalhealth),但从约定俗成的理解看,“精神卫生”侧重于已有精神障碍者,而“心理卫生”的覆盖面为全人群。正如《条例》第一条所述,《条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和“建设和谐社会”。

6年不懈努力终通过

由于流动人口多、生活压力大、移民城市等特点,深圳正面临严峻的心理卫生形势。据2005年深圳居民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全市18岁以上居民中精神疾病患病率高达21.19%,重型精神疾病患病率为1.41%

如何保障深圳市民的心理健康,如何规范心理卫生服务,都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条文来保驾护航。2006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成立心理卫生条例起草小组,多次易稿和多次召开座谈会,但2009年市人大因故暂停《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的审议。

此后,国内和我市的精神卫生形势发生巨大变化。一方面,内地多个省市接连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被精神病”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另一方面,深圳也相继发生数起精神卫生引发的事件。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心理卫生的认识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提升。201012月,市人大决定重启《条例》的审议。

据了解,市精神卫生中心受市卫人委委托参与《条例》文本修订工作。该中心主任刘铁榜告诉记者,在去年42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一审前,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小培主持,特邀中残联副主席、著名精神病学家张明园教授为常委们讲授精神卫生立法问题,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624日,《条例》通过二审。830日,《条例》以全票通过“三审”。

……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链接;http://focus.szonline.net/Channel/201201/20120101/464597.shtm)

二、近期典型被精神病案件

李金平身体被精神病院摧毁 急需社会救助

北京维权人士李金平于201010月被北京朝阳区警察和国保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在9个月的时间里被强制打针、吃药,身体完全被毁。在20117月获救后,设法借了10多万元钱治病。目前是多种疾病缠身,居无定所,急需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和救助。

128日,李金平向本台记者倾诉说,他出了精神病院后,身体越来越差,目前是连生活都成问题了,更别说看病了:【录音】“现在很虚弱,我现在也没劲,乙肝病毒现在也挺厉害的,109次方。说实话,我现在就是经济太困难了,看病我借了10多万哪,承受不住了,再跟人借,我连生活费都借不出来,谁也承受不住啊,谁能承受啊?”

他刚刚进精神病院,就被强制打针吃药,还被改名叫李进:【录音】“开始强迫几次以后,后来我这没有办法了,我为了接触病人啊,为了传信啊,因为他们不是把名字给我改了吗?改成叫李进了。进去给我改名以后我感觉不好,他们是想让我死里头。最后我就只能配合了,你强迫也是吃,最后怎么办啊?你接触不了人。这样最后还允许我接触点人,通出来消息。”

李金平被警察和国保警告,不许把这精神病院里的遭遇透露出去:【录音】“这就遭到警告了,已经。如果你要再敢胡说就还给你抓进去。”

李金平说他才刚刚被关进精神病院两个星期,就被告知有乙肝,被强制喝一种汤药,结果很快就得了脑血栓:【录音】“我住在医院的两个多星期以后,他给我化验,他告诉我,你现在有乙肝病毒,我不相信,因为我身体还挺好的,我感觉那会儿。喝的汤药,他说是治乙肝的。他给我换成汤药以后我感觉不好,站那尿不出尿来。后来就不行了,后背腰先疼,疼完以后脑袋疼,一点一点,哎哟,我说这药劲真厉害。之后就脑血栓了。”

精神病院的院长都向李金平承认,他被关精神病院,实质上就是迫害:【录音】“我前段时间找他们去开诊断证明,姓徐的院长说,哎呀,我们一直没敢认为你是有病。我就没好意思再说他们。你一直没有认为我有病,你干嘛强制我吃药啊?所以他们特地给我请了个专家会诊,安贞的,哪的都有,他说你别再折腾了行吗?他说你闹的警察都承受不住了。”

李金平曾因呼吁为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平反,多次申请游行示威,因此遭到北京警方的多次拘留、传唤和强迫失踪。

(信息来源: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傅明、何雯,链接:http://soundofhope.org/programs/162/209228-1.asp

韩越华告公证处银行获赔三成

广商女老师“被精神病”事件新闻追踪

2010年,广东商学院女老师韩越华“被精神病”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今韩越华和丈夫破镜重圆,但生活状况却十分拮据。韩越华认为,她“住院治疗”期间母亲利用广州公正处出具的“非法”公证书,将自己17万多元的存款从银行转走,对此,广州市公证处和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她将二者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昨日,广州市中院判决由广州公证处承担三成责任,而银行则无须担责。

韩越华曾在日记中说,200819日,三个不明身份的人将她强行从家里带走,送到广州市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后来,她得知是母亲贾某叫人来强行将她送院治疗的。此前,她已迫于贾某压力与丈夫石林离婚。此后,她三次被送往广州和河北的医院接受治疗,医院给出的诊断都是“偏执型分裂症”。20107月,她从河北的医院逃回广州。

韩越华称,他们夫妻二人曾与广东商学院因为著作权问题起过纠纷,后来商学院为了报复他们,恶意串通医院将她禁锢起来。而在韩越华“接受治疗”期间,母亲贾某先是到广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确定她是韩越华的法定监护人,后又到某银行赤岗支行通过挂失、转账等措施,先后将韩越华17万多元的存款转入他人账户或取出用掉。

韩越华认为,广州市公证处、银行的草率行为,造成了她的储蓄存款被非法侵害的后果,于是以侵权为由将二者告上法庭。

越秀区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一审过程中,韩越华将广州公证处和银行列为被告,并表示不要求其母贾某承担法律责任。法院认为,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及银行办理转账手续,都是在贾某出具相关证明且保证对其负责的前提下所为,加上韩越华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而韩越华并不能证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故法院并不支持。一审驳回了韩越华全部诉讼请求。

韩越华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由广州公证处承担30%的责任,即52380元及利息。法院还认为贾某应承担70%责任,但贾某并非本案被告,法院据此不对其是否赔偿进行判决。

(信息来源:信息时报,作者:何小敏、魏徽徽,链接:http://roll.sohu.com/20120112/n331933787.shtml)

三、精神病人权益

精神病患者被击毙是谁的悲剧

113日下午,云南禄劝县马鹿塘乡小瓦房村发生一起警察开枪击毙一名正在发病的精神病患者事件,被击毙精神病患者刘军良的母亲高安美认为,在整个事件中警方处置不当。(116日《京华时报》)

儿子精神病发作,举刀追砍母亲,母亲无奈向警方求助,不料警方在处置过程中却将其子击毙,母亲高安美由此质疑警方处置不当。“可怜天下父母心”,即便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危害十足甚至对自己举刀相向的精神病患者,母亲依然不愿意看到他死于枪口之下。这不能不说是高安美一家的悲剧。然而一个更大的悲剧在于,当高安美或许是源于母爱本能而质疑警方处置不当时,几乎绝大多数网友对高安美进行抨击。说她“想赖钱讹人”者有之,骂她“没良心”者亦有之。而这不能不说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网友们赞成警察击毙刘军良而抨击高安美,或许也是一种冷血理性的选择——击毙了,其母亲会经历丧子之痛;不击毙,不但其母亲会有性命之虞,而对整个社会亦是一大威胁。两害相较取其轻,或许击毙刘军良是最佳选择。然而,我们都应当知道: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即使是精神病人的生命权,也不能被随意剥夺。

网友们的冷血理性或许是基于现实的一种无奈选择。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精神障碍患者已达1600万,其中重症精神病患者160万,其中很多都是具有严重暴力倾向的人员,随时危及社会公众的安全及其自身的安危。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精神病人每年实施的案件达万起以上。或许,我们每个人身边都不乏一两个有肇事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他们往往游离在社会上,处于政府、社会与家属三不管的状态,屡屡实施危害社会、损害公共秩序的行为,难以对其有效管制。如何对这些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管理与救治,确实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然而实践中两种处理方式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导致家属责任与政府责任在很大程度上都被空置。家属往往不愿意或者无力履行监管与治疗的责任,而政府强制医疗程序的具体规定却付诸阙如,没有规定强制医疗具体实施的条件、机构、决定机关等,没有现实可操作性。

显然,仅仅依靠某个家庭或个体力量来管理和救治精神病人,无异于杯水车薪。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是强制隔离精神病肇事者以维护社会安宁与安全,还是对精神病患者进行人道主义医疗救助,都是政府的应尽职责,而对所有肇事肇祸并持续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病患者施以强制医疗措施,才能够完全履行上述政府职责。然而,就目前情况看,政府承担的强制医疗这一社会责任,通常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安康医院负责实施,但由于长期以来各地对安康医院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迄今为止全国仅有24所安康医院,能够收治精神病人的床位与日益增多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之间严重不平衡。

因此,要防止类似悲剧继续发生,一方面仰赖我们对精神卫生领域立法的完善;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大投入,确保履行强制医疗责任的硬件能跟上形势。

(来源:光明网, 链接: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2_01/17/12030246_0.shtml

“精神病人”自主委托代理人是否可行

新闻背景:精神卫生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先后有两份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信引起媒体关注。其核心内容是呼吁“赋予‘精神病人’自主委托代理人的权利”,避免被精神病(20111115日《新京报》和20111130日《南方日报》)

201112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这是否可以看做是对精神病强制医疗患者的法律救济程序?赋予“精神病人”自主委托代理人权利是否可行?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参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马力,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

记者:两份建议都呼吁赋予“精神病人”自主委托代理人权利,为什么大家不约而同地都关注这个问题?

马力:从调研情况看,我国70%的精神病患者得不到救治,根源在于监护人不愿意送治。其中,有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送治的,也有因歧视不愿承认家中有精神病患者的,还有因照料负担重放弃精神病患者等。同时,被精神病的情况虽是少数,但社会危害很大。分析这两类情况可以看出,监护人在精神病救治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精神卫生法草案对监护人的规定存在两个隐患:首先,监护人可以否定患者的法律人格。也就是说,如果监护人不愿意送治,精神病患者本人又没有自行委托代理人权利,只有听从监护人的摆布。其次,监护人可以代替患者决定各项事务。一旦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发生利益冲突,被监护人的权利很可能被侵害或剥夺,现实中不乏监护人代“精神病人”处置房产、财产等案例。

我之所以主张精神疾病鉴定的“复核”程序及“司法”介入,主要是因为封闭式治疗,易给治病之外的目的创造条件。精神卫生法草案使用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法律术语,在法律与医学上,这一法律术语的内涵、标准不同,医生难以判断。

立法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监护人”这个难题,他们的建议,实际上是在被监护人和监护人间增加了一道委托代理的法定程序,使患者和医院间多了一道司法屏障,对于保护“精神病人”权益,多了一种监控手段,对于精神病患者,多了一条自救途径,不失为一个好的思路。

记者: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委托代理人,这又是一个矛盾。

姜明安:从法理上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由其自主委托代理人是不可能的。如果本人不愿接受治疗,又确实患有精神病,且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危险,需要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治疗。

为防止其被精神病,可以通过下述三个程序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其一,取得他的家属或其他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其二,有专门医生开具的精神病鉴定证明;其三,由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举行一个小型听证会,邀请第三方(如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当事人的邻居、当事人所在乡村的村委会委员,或所在街道居委会委员等社会人士参加),决定是否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治疗。我想,通过这样三个程序把关,基本可以解决该送治却不送治的问题,也能够避免被精神病情况的出现。

记者:也就是说,他们的建议不具可操作性?

姜明安:当然。对于那些不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间隙性精神病人,在他们非患病期间,应具有“自主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如果其在非患病期间已自主委托了代理人,那么,其患病以后,在决定是否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治疗时,就应听取该委托代理人的意见,而不是听取当事人在非患病期间不信任的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马力:这个思路很好,这三个程序可有效减少被监护人权益被侵害现象的发生。但问题是,谁来走完这三个程序?公安、民政、卫生部门分别主管各自的精神疾病医院,公安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卫生部门负责普通精神病患者。公安、民政、卫生部门分别是精神疾病医院的“婆婆”,同属于与精神病患者有利益关系方。

由公安、民政、卫生部门最终决定是否对精神病患者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等于由医院最终决定,无法起到三个程序把关的作用。可能还是“司法”介入较好,如果有委托代理人制度,一旦发生争议,律师是“精神病患者”的委托代理人,站在精神病患者立场上,代其主张权利,履行好这三个程序。

记者:如赋予“精神病人”自主委托代理人的权利,会不会出现监护人唆使被监护人自主委托代理人,从而摆脱监护责任?

马力:法律要严格规定“监护人”条件及权利、义务,如果被监护人真的患有精神病,通过法律委托,走完前面三个程序,方可更改监护人,监护人摆脱监护责任的目的就难以实现;如果被监护人没有精神病,通过委托代理人方式,可直接寻求司法救助。

记者:精神卫生立法的目的在于确保更多的精神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同时避免被精神病情况的发生,草案是否遵循了这一初衷?

马力:精神卫生立法可谓26年磨一剑,应该说此次立法做出很大努力,实现了很多重大突破。但积弊近30年的问题指望一部法律完全解决,是不现实的,有法总比没法好,需要在今后实践中不断完善。

草案对监护人的规定只是散见于各条款,没有专设章节,加之现行法律对监护人不履行义务缺少相应罚责,难以制约。应单列一节“监护人”制度,“家庭”承担患者的治疗、监护、照料等责任。不承担或不及时将患者送进、接出医院,对患者虐待、遗弃、歧视情节严重的,构成“虐待罪”或“遗弃罪”等。

记者: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加的规定,是否可以看做是对精神病强制医疗患者的法律救济程序?

姜明安:是的,这一新增加的规定是防止精神病强制医疗患者“被精神病”的又一项法律保障措施和法律救济程序。只是这里规定的申请复议主体似乎还应增加间隙性精神病人在他们非患病期间自主委托的代理人。这样,其法律保护会更充分些。因为,由于各种原因,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可能过失或故意不申请复议。法律如果进一步规定了间隙性精神病人在他们非患病期间自主委托的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复议,在出现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过失或故意不申请复议的情况时,委托代理人就有可能申请复议,以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链接: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20109/5416382.shtml)

四、评论与思考

立法是保障精神病人防治的坚强后盾

前不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明确提出,要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这意味着国家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尤其是重性患者的医疗救治管理工作,将从投入保障机制方面予以法律支持,努力实现应治尽治,应保尽保的防治目标。

国际上的许多经验表明,加强精神卫生立法建设,实现政府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是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减轻痛苦,恢复健康,并让患者家庭摆脱经济与精神双重负担的有效途径。围绕精神卫生立法,去年610日国务院法制办即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10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足见国家为加快精神卫生立法建设的决心与步伐。目前虽然离正式实施尚有时日,但《草案》的关键条款及实质性内容已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与期待,如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中的免费二字,即向那些因病致贫、无钱可医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及家庭传递了希望与曙光,给他们增添了信心与温暖。除此之外,人们更加期盼精神病防治能像享受其他医疗卫生保障服务那样,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畴,覆盖到每一个乡村社居。

无论是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是让所有精神病患者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立法保障是关键。它的意义在于通过法律定位,让政府在精神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为落实应治尽治、应保尽保目标最终托底。《草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领导精神卫生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精神卫生工作的经费列入到本级财政预算。这就是说,政府在精神病防治工作上要主动加大投入,以提高对精神病患者的救治能力为目标,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方面的资金安排,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坚持普遍可及、统筹兼顾的原则,为所有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并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免费治疗或最大限度的康复救助。

要达到这个目标,除了加快精神卫生立法外,还应该如业内专家所言,加紧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尤其是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应治尽治的配套财政措施,通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资金投入与支付机制,保证足额稳定的财力支撑与后续支持。再就是通过立法建设,使精神卫生工作实现从无保障到有保障的递进,体现一种责任担当,更是一种道义回归。即让政府清醒地认识到,精神病防治不仅仅是为患者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的小事情,更是关系民生福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问题。必须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统筹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个人和社会力量捐资相助为辅的精神病防治救助体系,来共同解决精神病预防及治疗巩固等问题;同时也让精神病患者真切地感受到,只要有政府及社会的关心、关爱与关怀,能够得到系统、持续的医疗救治,就会有尽快康复的那一天,就能有尊严地回归社会,正常地生产、生活与工作。

除了加快精神卫生立法外,还应该如业内专家所言,加紧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尤其是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应治尽治的配套财政措施,通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资金投入与支付机制,保证足额稳定的财力支撑与后续支持。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作者:朱凌志, 链接:http://info.pharmacy.hc360.com/2012/01/120905379621.shtml

五、学习与借鉴

精神疾病的康复防线

海明威、梵高、莫扎特、贝多芬、拿破仑、林肯、丘吉尔当这一个个光彩夺目的名字罗列在一起的时候,你知道他们有什么共同之处?

是的,他们都曾是精神疾病患者,有的还被称为“疯子”。

名人们的“精神”困扰,使相关精神疾病知识在社会得到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相信,精神疾病不是一种耻辱,而是一种疾病,就像感冒发烧那样。

不过,公众对精神疾病理解的加深,并未能阻住精神疾病的高流行趋势。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认为,中国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占所有疾病发病率的20%,高于世界平均发病率。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数据则显示,2009年,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约为1600万。

有论者认为,精神疾病绝不只是“心病”,也是一种社会病——社会变化太快、差距太大,人心来不及适应。作家余华在小说《兄弟》的后记中写道:“一个西方人活400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40年就经历了。”

在精神疾病高发病率的同时,现有精神科医疗资源的匮乏令人惊心。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精神卫生处处长严峻2011年透露,全国精神科医师不足2万人,每10万人口仅有精神科医师1.5人、精神科护士2.4人,远低于4.15人和12.97人的世界平均水平。

鉴于精神科床位数明显不足,有关部门在2010年和2011年着手改扩建550家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用以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能力。目前,全国精神科床位总数已经接近20万张,基本能够满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需求,而考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中约有30%如果不接受住院治疗可能致残等原因,精神科的床位还是颇为紧张。

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社会照料比传统的医院治疗、家庭照料模式优越,更容易保证患者病情稳定,而“没人管、管不好的精神疾病患者才会犯病,进而肇事肇祸;有人管、管得好的精神疾病患者,他们并不容易引发社会危害”。但在目下,社会照料还显得光亮微弱,医院和家庭之间的康复防线——社区仍有大片空白等待填补。

此外,精神科医生、精神科医疗机构等精神疾病康复的重要防线同样面临压力:精神科从业人员由于意外风险大、工资待遇低、社会认可差等原因,人才流失严重;北京回龙观医院这一在全国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中排名靠前的三甲医院,也让管理者感受着“前所未有”的经济压力。

种种迹象显示,治愈一名精神病患者的意义是很大的,不单是对本人、患者家庭和亲友,还包括患者所在单位乃至社会,因此,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实实在在的医疗需求,应当跟时下广被关注的“被精神病”一样,需要相关部门始于足下的努力。□(/张冉燃)

社区康复的星星之火

“如果早点有人给我们讲这些知识,如果早点有社区居住机构这样的照料场所,也许弟弟的病情就能够得到控制,就不会一病35年”

/《�望》新闻周刊记者张冉燃

29岁那一年,袁满突然意识到她的人生不能只为了自己,还必须为着弟弟——一个19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那一年,是1976年。“弟弟患病后的这35年,我真是一言难尽。”袁满告诉《�望》新闻周刊记者,“弟弟因为这病坐过牢、住过院,过得很苦,我过得也很苦。”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最为常见、最为严重的精神疾病,以思维、情感、行为等的分裂,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为主要特征,有人将之比喻为精神疾病中的癌症。

根据流行病学研究推算,中国约有上百万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精神分裂症大多起病于青壮年(16~35),若治疗不及时则可能长期严重影响患者心理健康,损害患者的生活能力和工作能力。

对精神分裂症患者,传统的照料模式是,要么让其住院由医生护士管,要么让其出院由患者家属管。“这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精神上,都给患者家庭造成沉重负担。”北京市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院长王诚评论道。

他解释说,精神分裂症患者不能独自生活,需要有人管,过去常常是把患者推给家属,那么一旦家属管得不好、管不过来,就很可能导致患者犯病,而家属往往管得不好、管不过来,一则因为精神分裂症复发率较高,病人长期服药容易使家庭因病致贫,二则家庭常常没有人手专门看护、照料患者。

正是看到医院、家庭照料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患者的不足,王诚和他的团队着力在医院和家庭之间构筑社区这道康复防线。“社会照料比家庭照料的力量更大,更容易保持稳定。我们的经验是,没人管、管不好的精神疾病患者才会犯病,进而肇事肇祸,有人管、管得好的精神疾病患者,他们并不容易引发社会危害。就好比照顾小孩,你把小孩照顾好了,他就不容易磕伤、出危险;反之,你不管他,躲着他,甚至孤立他,他还真是容易受到伤害。”

王诚选择的这条路并不平坦。以美国为例,该国也曾在上世纪中期大举建设精神病医院,其主要用途即在于强制收留精神分裂症患者,使其长期住院。但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社会意识到长期住院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恢复和重返社会不利,“开门运动”(打开精神病院大门,让大部分患者进入社会)应运而生。

尽管“开门运动”一度被认为是“对精神病人的解放”、“精神医学中的一次革命”,后来却遭遇批评——许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并没有被社会真正接纳。

那么,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在社区康复、对其进行社会照料的星星之火,能够在中国形成燎原之势吗?

家庭照料不足

封闭式管理的精神卫生类医院,曾是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的重要阵地。

卫生部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共有精神科床位14万张,按精神疾病患者平均住院46天计算,则每床每年约能收治8位病人,14万张床每年最多可以收治112万名患者。

而中国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就约为1600万人。一般认为,约10%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可能会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住院治疗。

有鉴于精神科床位数的明显不足,2010年,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表示,全国将在2010年和2011年改扩建550家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用以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能力。

根据卫生部《2011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2010年全国精神科床位总数已经接近20万张,基本能够满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需求。

然而,考虑我国重性精神疾病中约有30%的患者如果不接受住院治疗可能致残,以及我国重症抑郁障碍的患病率为4.3%,其中约有10%的重症抑郁障碍患者有严重自杀倾向,需要住院治疗等现实,精神科的床位还是颇为紧张。

在精神科床位供不应求的背景下,相当多的患者不得不依赖家庭,在家庭完成后期康复。王诚认为,这是家庭的一个巨大困难。

他解释说,由于精神分裂症好发于青壮年时期,确诊后往往失去工作,即便已经结婚,往往也得离婚,大多还是靠父母照顾。假设患者25岁发病,其父母50岁,那么他的父母还能照顾他20年,可20年后他的父母70岁,患者很可能面临无人照顾的情况。“我们医院有一位女性患者,她的父母都80岁了,还要不时来医院看望女儿,老两口跟我讲,他们在中关村有套房,能值三五百万元,如果有一天他们管不了女儿了,能不能把卖房子的钱交给医院,由医院来照顾女儿的后半生。我接触过的这类人不是一个两个,只要是年轻发病的,往往都是这样,我们医院老年病房里的很多人都是这么过来的,类似情况还在源源不断发生。

意大利的经验

于是,王诚尝试着在医院和家庭之间的空白区域,注入社会层面的力量。“要说我们也不是创新,这是发达国家走过这一阶段后留下的经验。”

20世纪60年代以来,大多数欧美国家把精神卫生服务的重心全面转移到“以社区为基础”。即便患者流落街头,其照料也只是社会的责任而非家庭的义务。比如,意大利在1978年发布国令,要求取消精神病院,让精神疾病患者全部回归社会。

2009年,王诚经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的介绍,与意大利“爱心与服务”组织取得联系,前往意大利考察。

为期7天的考察,让王诚大开眼界——意大利特伦托市的精神卫生中心,仅在综合医院设有15张床位处理急性精神疾病患者,其他患者都在社区进行日常康复治疗,患者的社会功能恢复非常不错。

“我们顿时感觉找到了医院未来的方向,我们医院也需要把传统的封闭式病房改为让患者在社区康复。说实在的,我们当大夫的为了啥,不就是救死扶伤、为患者服务吗?在传统的封闭式管理下,有些患者即便疾病痊愈也出不了院,非常痛苦,因为他出了院生活仍然成问题,而社区康复能够帮助患者恢复一定的社会功能,使患者真正受益。”王诚说。

王诚把这一理念带回医院,“大家有觉得新鲜的,也有觉得困惑的。”

他举例说,意大利方面愿意帮助培训中国医生,但前提是要有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加入,因为在意大利,患者及其家属跟医护人员一直是团队伙伴的关系。意大利方面的这一要求让中国的医生觉得不可思议,大家的顾虑很多:带着患者出国培训,患者犯病怎么办?发生危险怎么办?患者能不能起到应有作用,会不会浪费名额、浪费机会?“我了解大家的顾虑,说实在的,国内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通常是指挥式的,现在变成并列式的,的确是一个比较大的冲击。我也无法完全打消大家的顾虑,我只能说,患者要是不去,大家谁也去不成,要想去就必须带上患者,因为意大利要求必须注明每个人的身份才肯掏钱。结果带上患者培训后发现,患者表现很好,不但能够完成学习,而且可以在回国后开展工作,这颠覆了医院很多人的认识。”

……

(应被采访人要求,文章所涉精神疾病患者、家属系化名)

(信息来源:新华社�望周刊,链接:http://news.sina.com.cn/c/sd/2012-01-14/142823800449.shtml

结束语】:

警察将正在行凶的重症精神病人击毙,在笔者的眼里,警察的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但肇事警察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对精神病人权力蔑视的明显表现。精神病人是需要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社会有义务为精神病人提供必须的康复条件,欧美国家对精神病人康复的服务,从封闭式的医院治疗,向转向以回归社会的方式为主。而在中国,精神病人所需要的基本康复条件无法满足,精神病人的权力被忽略,精神卫生资源严重匮乏,此等系列问题急需立法解决。但同时也不无感叹,立法不能够解决精神卫生的全部问题,此还需要全社会正视精神卫生问题,提升对精神卫生问题的认识,宣导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加强对精神病人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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